《連云港市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一、起草背景
為進一步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群體住房困難問題,國務院辦公廳于2021年6月發布了《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國辦發〔2021〕22號),要求“各地要把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住房困難問題擺上重要議事日程,高度重視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省政府辦公廳于2021年12月發布了《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蘇政辦發〔2021〕101號),要求“各市、縣制定本地區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操作辦法。”
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操作辦法屬于住房保障制度范圍,住房保障制度完善率已被納入江蘇省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監測統計指標,連云港市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有關政策出臺后,我市住房保障制度完善率可達100%。
二、起草過程
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決策部署,落實省政府工作要求,解決我市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住房困難問題,經調研并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市住建局起草了《連云港市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向相關部門和企業多次征求意見,并向社會各界公開征求了意見。2月10日,局黨委對《實施方案》進行討論并同意上報市政府。
三、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明確了“十四五”期間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目標任務:“統籌政府資源,積極調動社會力量,全力推動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進一步完善住房保障體系,在確保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應保盡?!钡幕A上,通過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基本解決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難問題。全市新增保障性租賃住房不低于4000套(間)?!?/p>
《實施方案》拓展了房源的建設方式:一是允許所有權人在滿足安全要求等前提下將閑置和低效利用的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為保障性租賃住房,將人才公寓等存量房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二是鼓勵企事業單位土地使用權人利用自有閑置土地自建或與其他市場主體合作建設運營保障性租賃住房;三是鼓勵產業園區將對應的用地面積或建筑面積集中統一建設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四是探索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通過自建或聯營、入股等方式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設運營保障性租賃住房;五是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國有平臺公司建設和運營管理保障性租賃住房;六是充分利用存量住房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秾嵤┓桨浮愤€明確了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流程及工作要求,提出土地、財稅、金融、項目審批等支持政策。以上支持政策均符合國家、省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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