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區存量資產盤活激勵辦法
為加快推動海州區資產盤活工作,更好統籌存量和增量,構建存量資產和新增投資的良性循環,提高各載體單位加快存量資產盤活、騰籠換鳥的招商積極性,釋放全新的產業增長極,擴大外向型經濟高質量發展,推進海州產業結構升級,推動海州主導產業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一、激勵對象
各鎮街,高新區各園區辦,區屬國有企業。
二、認定標準
(一)資產認定。存量資產包括閑置資產和低效資產,主要指各載體單位轄區內尚未掛牌且較成熟的商住、工業地塊,閑置1年以上或效益較低的商業樓宇和工業廠房資源。
(二)項目認定。第二產業包括制造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建筑業等,重點招引裝備制造、醫藥健康、新材料、新能源等主導產業項目及上下游產業鏈項目;第三產業包括批零住餐業,信息技術服務業,金融業,房地產業,商務服務業,教育,文體娛樂業等,重點招引商業地產、龍頭批發、大宗商品貿易等項目,大力發展樓宇經濟、總部經濟、數字經濟、首店經濟等新業態。
超出上述范圍,但對海州區主導產業具有良好帶動作用的項目,具體由區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區招商辦”)認定。PPP、BT、BOT、房地產住宅項目和財政直接投資項目以及社會捐資項目等不屬于招商引資獎勵范圍。
三、獎勵措施
(一)綜合考核獎勵
根據《2024年度海州區招商引資考核辦法》中“個性化項目招引”目標任務,針對優勢產業項目招引和存量資產盤活情況進行打分,全額或超額完成目標任務的為一等獎,完成80%-100%的為二等獎,完成60%-80%的為三等獎,分別獎勵30萬元、20萬元、10萬元。
(二)項目招引獎勵
1. 簽約項目。對新入駐存量商業樓宇資源的總投資0.5億元以上的服務業項目(可多個項目打包累計完成),每超額完成1個簽訂正式協議項目的給予載體單位0.5萬元的獎勵;對新入駐存量土地及工業廠房資源的總投資1億元以上的產業項目,每超額完成1個簽訂正式協議項目的給予載體單位1萬元的獎勵。
2. 開工項目。對新入駐存量商業樓宇資源的總投資0.5億元以上的服務業項目(可多個項目打包累計完成),每超額完成1個開工項目的給予載體單位2萬元的獎勵;對新入駐存量土地及工業廠房資源的總投資1億元以上的產業項目,每超額完成1個開工項目的給予載體單位3萬元的獎勵。
(三)突出貢獻獎勵
對購買土地、樓宇、廠房等存量資產,且總投資5億元以上的優質項目,當年簽約當年開工的,給予載體單位10萬元突出貢獻獎勵。
四、共建共享
對于轄區內存量資產匱乏或較少的載體單位,可與其他單位共建共享,共同推進資產盤活,資金獎勵與存量資產所在單位按3:7分享,其他成果分享參照《海州區招商引資項目共建共享試行辦法》。
五、組織實施
(一)評定流程
評定工作由區招商辦牽頭組織實施,由區發改局、財政局、科技局、工信局、商務局等部門組成考核組。所有評定結果報區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審定。考核分為五個階段:
1. 資料上報。各載體單位根據要求上報自評情況,提供佐證材料。
2. 資料審核。區招商辦查閱臺賬資料,進行初步審核。難以認定的項目由考核組組織專家評審,提出初步意見。
3. 現場察看。考核組赴各載體單位實地察看項目推進情況。
4. 綜合評定。結合資料審核、現場察看情況,考核組對各載體單位完成情況進行綜合考核認定。
5. 報送結果。考核組將考核結果書面匯報區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對相關載體單位進行獎勵。
(二)其他事項
1. 獎勵資金在年終考核后,經考核組綜合評定統一兌現。
2. 對在評定工作中弄虛作假、騙取成績的載體單位,一經查實,取消參評資格,在全區范圍內通報批評,并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3. 本辦法涉及的投資額等兌現依據以合法有效的票據或有資質單位出具的審計評估報告為準。
4.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試行,試行時間3年。具體解釋工作由區招商辦負責。
附件:
2024年海州區各載體單位優勢產業項目招引目標任務分解表.pdf
2024年海州區各載體單位盤活存量資產目標任務分解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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