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2年度博士后綜合評估工作的通知
各縣區(功能板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創新實踐基地)設立單位:
為加強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創新實踐基地)建設,進一步推動全市博士后工作健康發展,根據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見》(國辦發〔2015〕87號)、《江蘇省博士后管理工作實施辦法》(蘇人社規〔2011〕3號)、《連云港市博士后管理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連人社規〔2021〕3號)文件要求,決定開展2022年度博士后綜合評估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估范圍
參加評估的單位為2022年前設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創新實踐基地)。
二、評估內容
主要評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創新實踐基地)設站以來,在博士后制度建設、博士后管理工作和產學研合作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博士后人員在站期間取得的主要成績。
三、評估方法
評估工作采取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創新實踐基地)設站單位自查自評、縣區博士后管理部門復評、市人社局終評相結合的方法進行。(市直單位納入海州區復評)
評估結果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次。由各縣區按設站單位的復評分情況確定初評結果。
市人社局將各縣區提出的初審結果,結合歷年來各設站單位開展工作情況,確定最終評審結果。
四、評估工作安排
1. 評估工作由市人社局統一組織、管理、指導、監督。
2. 各縣區負責本地區評估單位的核查、初評、推薦上報工作。
3. 相關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創新實踐基地)設站單位負責本單位評估工作,承擔自查自評、接受上級博士后管理部門檢查。
五、有關要求
1.本次評估結果將以文件形式在全市范圍內公布,對評估優秀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創新實踐基地)獎勵2萬元,對評估不合格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創新實踐基地)提出警告并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將上報省廳取消其博士后招收資格,注銷博士后設站單位資格。
2.各縣區要結合實際,認真制定評估工作方案,高度重視博士后評估工作,按照要求加強對評估工作的監督。
3.各參評單位應按照文件要求,如實填報數據。
4.自設站以來未招收博士后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創新實踐基地)不得評為優秀。
5.縣區評估結果于7月11日前上報。
聯系人:葉柳聯系電話:85813540
附件:1.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創新實踐基地)評估評分表
2.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創新實踐基地)評估情況匯總表
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6月27日
(此件主動公開)
(聯系單位:連云港市人社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
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 2022年6月27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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