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市競技體育獎勵辦法》政策解讀
一、起草背景
省運會是省政府主辦的綜合性運動會,是全省規模最高、影響最大、競爭最為激烈的體育盛會。經省政府批準,我市將承辦2026年江蘇省第二十一屆運動會,是建市以來我市承辦的規格最高、規模最大的體育賽事,是新時代連云港的一次全面展示,是對城市面貌和文明形象的集中檢閱,為推動我市體育事業高質量發展提供了重要機遇。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省運會承辦工作,市委主要領導要求堅持“辦賽精彩、參賽出彩”的工作要求,辦好特色、辦靚城市、凝聚人心、助推發展,努力辦成省運會歷史上里程碑賽事。市政府主要領導召開專題會議,要求按照“節約、精彩、滿意”原則,高起點謀劃,以省運促發展,提升城市品質,擦亮城市品牌,全方位提高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助推城市經濟社會發展。
按照《體育法》《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運動員文化教育和運動員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蘇政辦發〔2022〕83號),市政府5月5日印發《連云港市競技體育獎勵辦法》,對體育事業發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的獎勵政策進行規范,激勵全市廣大運動員、教練員、工作人員,為國家和省選拔、培養、輸送高水平體育后備人才,增強我市競技體育綜合實力和發展后勁,實現二十一屆省運會“參賽出彩”的目標。
二、起草過程
2022年9月,成立起草小組,圍繞二十一屆省運會籌備工作,就相關配套文件的起草思路、重點任務等內容進行調研。2022年11月形成初稿。
2023年1月,征求了9個縣區、功能板塊和9家市相關部門對《連云港市競技體育獎勵辦法》的意見,對提出的2條建議予以采納。
2023年4月3日—13日,市政府門戶網站公示兩個文件,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采納了部分建議。4月18日完成對兩個文件的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初步審查等程序。4月19日,根據市司法局對兩個文件的審核意見,對文件進行了修改完善,形成審議稿。4月25日通過市十五屆政府第25次常務會審議。
三、主要內容
《連云港市競技體育獎勵辦法》共分為四個部分:獎勵對象與范圍、獎勵設置與標準、獎勵審核與發放、其他事項。
第一部分獎勵對象與范圍將獎勵對象等具體劃分為三個層級:一是由我市培養、輸送代表國家或者江蘇省參加國際和全國成年、青少年兒童最高層次競技體育賽事,代表我市參加省運會及省青少年年度錦標賽,并獲得優異成績的運動員、教練員及輸送教練員和啟蒙教練員或教師。二是向國家運動隊、省優秀運動隊輸送高水平優秀運動員的輸送教練員(含市隊縣辦項目教練員)和啟蒙教練員或教師。三是獲得省級以上(體育部門計劃內比賽)競賽體育道德風尚獎的運動員、教練員及連云港市裁判員。
第二部分獎勵設置與標準從競賽獎勵標準、輸送獎勵標準、其他獎勵標準三個方面對獎勵標準進行了細化,并針對競賽成績突出的運動員、教練員,制定出《連云港市競技體育競賽獎勵標準一覽表》。
第三部分獎勵審核與發放對競技體育獎勵的審核和發放進行了詳細說明和規定。
第四部分其他事項對獎勵經費、有效期等進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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