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推行市本級投標保證金線上統一收退的實施意見》政策解讀
為加強投標保證金收退管理,規范投標保證金收退行為,維護交易各方的合法權益,推進統一規范的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建設,營造“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交易環境,市政務辦會同市有關部門制定了《關于推行市本級投標保證金線上統一收退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將投標保證金納入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統一代收代退,并實行線上運行。
一、背景
一是優化營商服務環境需要。投標保證金集中統一收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動便民利企的一項重要舉措。實行線上收退,既順應全流程電子化的要求,也能最大限度地做到交易信息的保密、收退數目的精準、收退行為的規范高效和收退信息的留痕。有效解決投標保證金不及時退還、違規占用挪用、利益尋租、圍標串標等一系列問題,確保投標保證金資金安全,維護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營造公開公平公正市場環境,有力推進全流程電子化交易,進一步提高政務服務便利化水平,優化招投標市場環境,提升市場主體的獲得感和滿意度。二是管理存在風險隱患。年我市工程建設項目收取投標保證金逐年增長,2020年總額規模超過15億元,涉及市場主體數萬家。我市工程建設項目投標保證金管理不規范,多頭管理,方式多樣,存在退還不及時、資金挪用、利益尋租、信息外泄等問題隱患,市場主體和社會多有詬病,交易主體合法權利難以有效保障,損害了我市的營商環境。三是線上統一收退是大勢所趨。各地在在整合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時,都把投標保證金線上集中統一管理作為交易中心的一項服務創新舉措。兄弟城市實施投標保證金集中管理后,相關投訴量大幅下降。為此,進一步規范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秩序,維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交易環境,改進我市目前投標保證金管理松散、流程不一、收退不及時等問題,迫切需要從市級層面出臺相關的規范性指導文件,加強投標保證金管理。
二、有關制定依據
一是《江蘇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全面推行公共資源交易全程電子化、無紙化交易,優化交易規則、流程、服務和監管,降低交易成本”。二是《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政務辦關于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共享實施意見的通知》(蘇政辦發〔2019〕89號)要求,“實現全流程‘不見面’交易”,“逐步實現交易事項‘一網通辦’,不斷提高服務事項網上辦理比例”。三是《2021年全省營商環境評價方案(征求意見稿)》(省蘇營商聯辦函〔2021〕22號)已將“是否已全面實施保證金在線收退管理”納入2021年度招標投標評價指標;四是《連云港市優化營商環境政策100條(2021年版)》(連發〔2021〕12號)“降低公共資源交易成本”中明確要求“規范投標保證金收退管理,推行保證金集中收退”。
三、主要內容
《意見》全文共五部分十七條。明確了投標保證金的適用范圍、職責分工、收繳規則、退還規則以及附則。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受招標人委托,負責投標保證金代收代退與統一管理,制定投標保證金收退流程圖,實行線上收退。各相關行業監管部門負責對投標保證金管理實施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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