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市健康城市建設行動計劃 (2018-2020年)》解讀
一、出臺背景
2015年10月,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首次提出了推進健康中國建設。隨后,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相繼出臺了“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健康江蘇2030”規劃綱要,均對健康城市建設提出了明確要求。自2016年開展健康連云港建設工作以來,我市相繼印發了《“健康連云港”2020行動計劃》、《“健康連云港2030”行動計劃》,深入推進了健康城市建設。2017年,我市高水平創成國家衛生城市,也為我市健康城市建設打下了良好的基礎。在此背景下,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建設健康城市的決策部署,并以問題為導向制定了《連云港市健康城市建設行動計劃(2018-2020年)》。
二、目的意義
通過持續開展健康城市建設,全市健康環境更加優化,居民健康素養更加提升,健康生活方式更加普及,健康保障和健康服務體系更加健全,健康文化氛圍更加濃厚,健康社會體制機制更加完善。到2020年,健康城市建設水平達到全省中上游,力爭建成全國健康城市示范市。
三、主要依據
(一)全國愛衛會關于印發《關于開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鎮建設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全愛衛發〔2016〕5號);
(二)全國愛衛會關于印發全國健康城市評價指標體系(2018版)的通知(全愛衛發〔2018〕3號);
(三)全國愛衛辦關于開展健康城市試點工作的通知(全愛衛辦發〔2016〕4號);
(四)“健康江蘇2030”規劃綱要(蘇發連發〔2017〕5號);
(五)“健康連云港2030”行動計劃(連發〔2017〕16號)。
四、主要內容
行動計劃主要任務圍繞營造健康環境、構建健康社會、優化健康服務、培育健康人群和倡導健康文化5個方面開展,共20個行動計劃66項工作任務。
營造健康環境主要包括衛生城市鞏固提升行動、基層衛生創建行動、碧水藍天行動和“廁所革命”推進行動,構建健康社會包括食品藥品安全行動、基本公共服務提升行動、突發事件應急行動和健康心理促進行動,優化健康服務主要包括醫療服務提升行動、公共衛生服務提升行動、中醫藥特色創新行動和病媒生物防制行動,培育健康人員主要包括健康運動倡導行動、健康生活倡導行動、實施婦幼健康工程和健康素養提升行動,倡導健康文化主要包括健康知識普及行動、健康細胞培育行動、健康元素打造行動和全民控煙行動。各項具體任務均明確了責任主體。
為進一步細化各項指標的完成時限,行動計劃還以附以《連云港市健康城市建設評價指標完成情況計劃表》,明確了2018、2019、2020三年的具體完成預期。
五、保障措施
行動計劃保障措施主要從加強組織領導投入保障水平、加強能力建設提高規范管理水平、加強輿論引導提高社會參與水平和加強監測評估提高城市監測水平4個方面著手。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樹立“大健康”理念,將健康融入所有公共政策,穩步有序推進各項建設工作的開展。
二是加強能力建設,動員全社會參與健康城市建設,健全工作網絡,強化創新和業務培訓,提升規范管理水平。
三是加強輿論引導,傳播健康知識和健康生活理念,引導市民養成良好的健康生活方式。
四是加強監測評估,定期對建設情況進行評估,及時調整工作方向,確保建設工作的有效性、針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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