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市海洋新材料產業發展三年行動計劃 (2023-2025年)》政策解讀
一、起草背景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海洋是高質量發展戰略要地,建設海洋強國,要加快海洋科技創新步伐,培育壯大海洋戰略性新興產業。2021年8月,《江蘇省“十四五”海洋經濟發展規劃》正式印發,2022年1月,《江蘇沿海地區發展規劃(2021—2025年)》正式印發,2023年8月,《江蘇省海洋產業發展行動方案》出臺,目前全省上下正以最大合力推動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連云港積極搶抓海洋強國、沿海開發、自貿區建設等國家戰略機遇,接連印發《連云港市“十四五”海洋經濟發展規劃》《連云港市“十四五”新材料產業發展規劃》《關于加快推進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連云港市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4份文件,進一步明確海洋經濟發展路徑,不斷加大海洋資源開發利用,推進海洋生態保護,培育壯大海洋新材料產業,建設現代海洋產業體系,推動現代海洋強市建設。市科技局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制定《連云港市海洋新材料產業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以下簡稱《行動計劃》)。
二、總體目標
《行動計劃》緊緊圍繞國家重點工程和經濟發展需要,深度挖掘海洋資源,全面推進海洋新材料產業強鏈、補鏈、延鏈,著力構建技術先進、結構合理的海洋新材料產業發展體系,打造全省有影響力的海洋新材料技術創新和應用示范高地。到2025年,實現海洋新材料產業產值超300億元,海洋新材料重點企業研發經費支出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達到4%,爭創全省首家以海洋為特色的省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三、重點產業領域
《行動計劃》按照遠近結合的原則,既立足連云港優勢資源和產業基礎,又把握海洋科技創新發展前沿趨勢,搶占海洋未來產業制高點。提出重點發展高性能纖維及復合材料、新型海洋環保材料、新型海洋生物材料、新型海洋工程及防護材料、前沿海洋新材料五大領域。
四、重點行動
《行動計劃》明確了五大行動。一是培育區域特色產業集群,加快推進海洋新材料集群建設,優化海洋新材料板塊布局,推進海洋新材料重大項目建設。二是提升產業創新能力,加快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加快研發機構和平臺建設,健全轉化平臺和中試基地。三是培育產業創新主體,引進一批優勢骨干企業,培育一批企業中堅力量,強化企業融通協作發展。四是開展示范應用強鏈,加快海洋新材料產品示范應用,建設“線上+線下”產業需求對接平臺,開展產業鏈供應鏈生態體系建設試點。五是優化產業發展生態,強化多元化金融體系建設,推進產學研合作交流對接,提升科技賦能服務能力。
五、保障措施
《行動計劃》制定了四項保障措施。一是加強組織協調。發揮市新材料產業發展辦公室牽頭協調作用,加強對海洋新材料產業發展的服務指導,協調推進重大項目建設和落地。二是制定配套政策。聚焦優勢海洋新材料產業領域,加強政策協同配合,統籌引導政策、項目、資金、人才等各類資源要素向海洋新材料產業匯聚。三是加快人才引培。建立高層次人才需求信息發布和聯系引進機制,創新招才引智舉措,大力吸引國內外海洋新材料專業人才。四是優化營商環境。用好中國(江蘇)自由貿易試驗區連云港片區優惠政策,加大營商環境制度集成創新改革,提高政務服務效率,提升涉企精準精細服務水平。
關聯閱讀: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港市海洋科技創新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海洋新材料產業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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