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方案公布
昨天,我市正式發布了2025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調整方案,相較于2024年的公積金繳存基數,2025年基數上限和2024年保持不變,均為28800元;下限從2070元上調至2260元。
根據方案,2025年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2024年度(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月平均工資,職工月平均工資按照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核定。
對于新參加工作和調入的職工,方案也做出了明確規定。2025年1月1日起新參加工作的職工,以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當月工資收入作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2025年1月1日起新調入的職工,以調入后發放的當月工資收入作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同時,方案還明確了繳存基數的上下限。2025年基數上限和2024年保持不變,月繳存基數上限為28800元,以此確定的月繳存額上限為6912元(單位、個人各為3456元);2025年我市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下限比2024年提高,繳存基數下限由2070元上調至2260元,即月繳存額下限由208元增加到226元,增加了18元。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超過上限的按上限確定,低于下限的按下限確定,在上下限范圍內的據實確定。
方案還對基數調整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各單位應于2025年1月31日之前完成繳存基數的調整核定工作,繳存基數當年度原則上只能調整一次,調整后本年度不得變更。為減少在繳存銀行柜面辦理的等候時間,各單位通過開通住房公積金單位網廳、登錄單位網廳辦理繳存基數調整手續。通過單位網廳還可以辦理住房公積金應繳變更、單位匯繳、個別繳存、轉移、個人信息變更、單位信息變更以及查詢等業務。
此外,方案還針對虧損企業做出了特別規定。虧損企業如無能力按最低比例5%繳存的,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批準后可以緩繳。待企業經濟效益好轉后,再恢復繳存并補繳其緩繳的住房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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