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41個稅費事項全市通辦
市稅務部門發布在全市范圍內實施第二批稅費事項全市通辦的公告,包括綜合信息報告、發票使用報告、證明開具、退(抵)稅(費)等類型的41個事項,從5月1日起施行。
為進一步提升納稅人繳費人跨區域辦稅繳費便利性,市稅務局在我市行政區劃范圍內實施第二批稅費事項全市通辦,并整合編制了《國家稅務總局連云港市稅務局全市通辦事項清單(第二批)》(以下簡稱清單)。稅費事項全市通辦,是指在不改變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稅收預算級次和收入歸屬的前提下,打破區域限制,納稅人繳費人可自主就近選擇本公告所列的辦稅服務廳辦理《清單》內通辦事項。
據介紹,《清單》包括綜合信息報告、發票使用報告、證明開具、退(抵)稅(費)4大類41個稅費事項,《清單》由市稅務局根據政策變化動態調整并及時對外公布。通辦地點有市稅務局駐市政務服務中心辦稅服務廳、駐開發區政務服務中心辦稅服務廳、駐連云區政務服務中心辦稅服務廳、駐徐圩新區政務服務中心辦稅服務廳、駐海州區政務服務中心辦稅服務廳、贛榆區稅務局駐區政務服務中心辦稅服務廳、東海縣稅務局駐縣政務服務中心辦稅服務廳、灌云縣稅務局駐縣政務服務中心辦稅服務廳、灌南縣稅務局駐縣政務服務中心辦稅服務廳。
市稅務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凡納稅人存在欠稅、欠繳社保費、違章行為未處理、稽查案件未結案等情況,或屬納稅信用等級D級企業、非正常戶的,應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相關稅費事宜,不能辦理通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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