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許可
一、基本信息
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許可
二、部門信息
連云港市政務服務中心主樓2樓交通運輸局窗口
三、窗口辦理
是否進駐政務大廳:是
辦理地點:連云港市政務服務中心主樓2樓交通運輸局窗口(連云港市海州區凌洲東路9號)
辦理時間: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咨詢方式:0518-85868069
四、受理標準
服務對象:企業法人
受理條件:1、取得企業法人資格; 2、有明確的經營范圍,包括經營區域和業務種類; 3、水路運輸經營者投入運營的船舶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且自有船舶運力應當符合《國內水路運輸管理規定》附件1的要求: (1)與水路運輸經營者的經營范圍相適應,應當使用危險品船運輸; (2)持有有效的船舶所有權登記證書、船舶國籍證書、船舶檢驗證書以及按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證明船舶符合安全與防污染和入級檢驗要求的其他證書; (3)符合交通運輸部關于船型技術標準、船齡以及節能減排的要求。 4、有與其申請的經營范圍和船舶運力相適應的專職海務、機務管理人員: (1)海務、機務管理人員數量滿足《國內水路運輸管理規定》附件2的要求; (2)海務、機務管理人員具有船長、輪機長的從業資歷; (3)海務、機務管理人員所具備的業務知識和管理能力與其經營范圍相適應,身體條件與其職責要求相適應。 5、有符合規定要求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高級船員,高級船員的比例不低于50%; 6、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機構及安全管理人員設置制度、安全管理責任制度、安全監督檢查制度、事故應急處置制度、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等安全管理制度。 7、符合國家市場宏觀調控政策的要求。 申請人為外資企業的,還應符合: (1)中方控股(根據《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5年修訂)》符合相關股比要求); (2)擬經營的范圍內,國內水路運輸經營者無法滿足需求; (3)應當具有經營水路運輸業務的良好業績和運營記錄。
五、辦理材料
1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動態監控管理制度
2安全防護、環境保護、消防設施設備的配備情況清單及證明
3停車場地平面圖、場地照片、場地周邊布局圖、停車場地使用證明材料、專業維修企業協議及資質證明,租賃停車場地的,還需提供租賃協議及出租方的土地使用證明
4擬聘用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不少于2名,一個主要負責人,一個安全管理人員)、專職動態監控人員(不少于2名)、駕駛人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的,應當提交擬聘用承諾書,承諾期限不得超過1年;已聘用的應當提交從業資格證及其復印件以及駕駛證及其復印件,所提供人員不得在別單位兼職
5自有專用車輛(掛車除外)5輛以上;運輸劇毒化學品、爆炸品的,自有專用車輛(掛車除外)10輛以上。與已納入交通部過檢平臺的衛星定位運營商簽訂車載終端協議
6企業章程文本
7運營方案
8營業執照原件
9投資人、負責人身份證明,經辦人身份證明和委托書
10《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延續經營申請表》
六、辦理流程
暫無
七、辦理時限
暫無
八、收費情況
否
九、審批結果
暫無
十、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2004年4月30日國務院令第406號,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五條:申請從事貨運經營的,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提出申請并分別提交符合本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規定條件的相關材料:(一)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經營意外的貨運經營的,向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二)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經營的,向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十一、咨詢投訴
咨詢方式:0518-85868069
監督投訴方式:無
十二、政務服務網鏈接
暫無
十三、是否支持在線辦理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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