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一意(市人大代表,連云港海事局黨組書記、局長):近年來,隨著連云港市港航經濟和海上漁業生產的快速發展,商漁船航行過程中造成的險情事故時有發生。分析原因,大多是由于漁船隨意穿越商船航道、錨地等通航水域,或是未做到正規值守瞭望等造成的,威脅海上交通和漁業生產安全。同時,漁船在航道水域內布網、拖網等礙航養捕行為屢禁不止,影響船舶航行安全和航道通航效率,阻礙了港口經濟發展。這些需要由政府牽頭,進一步加強統籌規劃,完善監管機制,構建漁業生產和航運生產協調發展的良好格局。
加強海洋功能規劃和統籌。樹立“一盤棋”思想和海洋發展整體思維,政府在進行產業規劃和海洋區域劃分時要統籌海上旅游、水產養殖、航運生產、生態保護等用海需求,提高管海用海科學化水平。同時對因區劃調整造成損失的群體要建立社會補償長效機制,營造漁業生產和航運生產協調共贏的良好社會環境。
構建共商共治共管共享格局。充分發揮市縣兩級海上交通安全協調機制作用,及時研判海上漁業與航運安全風險和形勢,明確商船航路和漁區界限的劃定。要整合交通運輸、海事、農業農村、海警等涉海單位以及街道鄉鎮各方力量,厘清各自職責,發揮各自職能優勢,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共同營造安定、和諧的海上旅游、捕撈和生產環境。
持續深化海上安全專項治理行動。深入開展法律法規和海上安全知識宣貫,重點做好商漁船防碰撞宣傳,提高漁民、船員等海上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意識。要嚴厲打擊各類違法行為,常態化開展“商漁共治”海上巡航執法行動,定期開展礙航養捕整治,保持執法聯動,形成高壓態勢,維護海上安全有序的良好局面。
加強應急處置力量建設。立足旅游、漁業、港航等安全生產需要,協調各方力量,加強海上搜救機構建設,完善應急處置體系。整合優質資源,加大海上搜救資源投入,配齊配強應急隊伍和基礎裝備,確保一旦發生險情事故能夠快速響應,最大限度挽回生命財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