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幫助中小企業紓困解難、提振信心,5月10日-6月9日舉辦主題為“紓困解難,助力發展”的第二屆“中小企業服務月”活動。活動將圍繞疫情防控、政策宣貫、智改數轉、產融對接、創新創業、管理提升、市場開拓、人力資源、權益保護、標準質量等十個主題,助力全市中小企業應對疫情紓困解難。
為進一步加強高層次人才配偶就業安置工作,根據《中共連云港市委、連云港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大力實施花果山英才計劃助推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意見的通知》(連發〔2022〕2號)文件精神,制定本細則。
一、安置范圍
從市外引進到本市企事業單位工作且符合《連云港市人才分類評價辦法(試行)》中規定的D類及以上高層次人才,配偶從市外調入本市的。其中,駐連部省屬單位高層次人才配偶就業安置按照一定名額予以落實保障,由所在單位擇優推薦。對于“編制在高校、創業在園區”的“雙落戶”人才可不受名額限制予以保障。
二、安置原則
1.堅持自主安置為主原則。原則上由用人單位自主安排高層次人才配偶就業,確有困難的,可申請安置。
2.堅持對口安置原則。高層次人才配偶申請調入前為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正式工作人員的,按照其原工作單位性質、本人身份及專業基本對口的原則推薦安排到相應單位工作;在國有企業工作的,原則推薦安排到相關的國有企業工作。
3.堅持屬地安置原則。原則上高層次人才配偶工作安置與人才所在單位在同一縣(區),市區(不含贛榆區)范圍內可適當統籌。
4.堅持剛性安置原則。各相關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嚴格落實人才配偶安置政策。接受安置任務的單位,人員滿編的,采取先進再逐步消化的辦法進行安置。
三、安置流程
1.人才提出申請。在連云港市高層次人才一站式服務平臺(網址:http://yzs.lygdj.gov.cn/)提交申請及相關證明材料,申報人對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2.用人單位初審。人才所在單位對人才情況及提供的證明材料進行審核把關,核實無誤后提交初審,并蓋章上傳相關附件。
3.相關部門審核。市高層次人才一站式服務中心對人才申請情況進行統一受理和審核,對符合安置條件的市直、駐連部省屬單位的人才,5個工作日內報送市委人才辦審核,并根據人才配偶身份轉相關部門辦理。人才配偶為公務員身份、事業身份的,由市委組織部公務員一處、市人社局事管處對其身份性質等情況進行審核,并會同市委編辦督查處提出安置建議。其中,人才配偶為高校事業身份的,由市委組織部企事業干部處、市人社局事管處會同市委編辦督查處提出安置建議。人才配偶為國企職工的,交市國資委黨群工作處對其身份性質等情況進行審核,提出安置建議。對符合安置條件的各縣(區)人才,由各縣(區)人才辦按照相應流程安置。
4.審定安置方案。市直、駐連部省屬單位人才配偶安置方案由市委組織部人才工作處匯總后,按季度提請市委組織部部務會審定,審定后的人才配偶安置方案由市委組織部發文下達。各縣(區)人才配偶安置方案由各縣(區)委組織部發文下達。
5.辦理安置手續。接收單位原則上在收到發文一個月內辦結相關調入手續,并將辦理結果反饋至市、縣(區)人才辦、市高層次人才一站式服務中心。安置在機關事業單位的,編制部門要做好編制使用和人員納編工作。
四、附則
1.本細則由市委人才辦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可通過“一事一議”的方式,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會議研究確定。2.本細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原《連云港市高層次人才配偶就業安置流程》(連人才辦〔2019〕19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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