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25-00097 | ||
發布機構 | 市政府辦 | 發文日期 | 2025-08-28 |
標 題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港市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 進一步做好“綜合查一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辦發〔2025〕20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港市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 進一步做好“綜合查一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 ||
時 效 | 有效 | 文件下載 | 連政辦發〔2025〕20號.pdf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港市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 進一步做好“綜合查一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連云港市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 進一步做好“綜合查一次”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市十五屆政府第7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8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
連云港市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
進一步做好“綜合查一次”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關于規范涉企執法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意見》(國辦發〔2024〕54號)、《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若干措施》(蘇政辦發〔2025〕14號)各項任務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深化“綜合查一次”改革,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通過強化一冊管合規、一單管規范、一碼管源頭、一端管公正、一表管服務“五個一”監管體系建設,有效整治行政檢查領域存在的檢查行為不規范、政策執行不到位等突出問題。健全“綜合查一次”機制、優化分級分類監管,力爭實現年度檢查任務聯合實施率80%以上,非現場檢查場景超50個,現場檢查總量持續下降,全面提升涉企行政檢查的規范性、精準性和透明度,切實增強市場主體滿意度,持續優化全市營商環境。
二、主要任務
(一)規范行使涉企行政檢查職權
1. 明確行政檢查主體。嚴格落實實施行政檢查主體必須具備法定資格的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依法確認本行政區域內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厘清涉企行政檢查權行使依據,明確行政執法主體類別,向社會公告并動態調整。嚴禁政府議事協調機構、檢驗檢測機構、科研院所、中介機構等非行政執法主體實施行政檢查;嚴禁未取得執法證件的執法輔助人員、網格員、臨時工等人員實施行政檢查。對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按照“領域歸口、業務相近”和“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確定行政檢查主體。
2. 公布行政檢查事項清單。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要嚴格貫徹執行國家、省關于規范并明確行政檢查事項清單的各項工作制度,全面梳理制定我市涉企行政檢查事項清單,及時在政務網站的相關專欄進行公示,并通過市“綜合查一次”平臺進行備案登記。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根據法律法規的修訂、上級政策的變化及實際工作需要,及時對涉企行政檢查事項清單進行更新和完善。
(二)規范開展涉企行政檢查
3. 全面實行行政檢查計劃管理。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要制定年度行政檢查計劃,擬計劃實施的各類行政檢查均納入年度行政檢查計劃。年度檢查任務、雙隨機平臺聯合檢查任務要在計劃制定階段直接確定具體場景,并嚴格按照場景清單落實;重點監管任務、雙隨機平臺單獨抽取任務要根據檢查對象情況,選取合適的“綜合查一次”場景,制定檢查任務;因投訴舉報觸發的行政檢查任務,需上傳12345交辦單、部門領導批辦單等材料作為依據。
4. 嚴格控制專項檢查。為應對突發公共事件,排查安全生產、生態環境、自然災害等重大風險隱患需要,各級行政執法機關可依法部署專項檢查。專項檢查實行年度總量控制,各級行政執法機關開展專項檢查前要擬定專項涉企行政檢查計劃,嚴格控制范圍、內容和時限,按管理權限報市、縣(區)政府批準,并報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備案,通過“綜合查一次”監管平臺實施。專項檢查要與本地區“綜合查一次”場景清單相銜接,根據年度檢查計劃實施情況,動態調整相關檢查方案。
5. 統籌開展行政檢查。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要堅持“綜合查是原則,單獨查是例外”,嚴格執行連云港市《“綜合查一次”工作規范》,認真落實國家、省相關文件精神,建立健全議事會商、聯合檢查、信息共享等協同高效的跨部門綜合監管機制。各級行政執法機關每月25日前完成檢查對象抽取工作,特殊領域單獨檢查任務,檢查前需通過“綜合查一次”平臺報備,便于統籌制定聯合檢查計劃。聯合檢查任務關聯部門未參與檢查的,同一工作周期內不得再對同一企業進行檢查。
6. 嚴格履行檢查程序。各級行政執法機關實施現場檢查要經本單位批準。納入年度計劃檢查的,開展行政檢查應提前3個工作日告知檢查對象。情況緊急,需當場實施的,要履行報告程序,并補辦手續。實施行政檢查時,要出具行政檢查通知書,主動出示執法證件,執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要制作現場檢查筆錄,必要時進行音像記錄;對未發現違法行為、違法隱患的,也應當做好記錄。行政檢查結束后,要將行政檢查結果及時告知企業。市司法局要根據司法部制定的行政檢查文書基本格式標準,完善我市行政檢查文書格式范本。市各有關單位要按照規定,統一主管領域行政檢查文書基本格式標準。
7. 做好查后總結反饋。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牽頭部門會同配合部門組織會商,研究形成一致意見,出具檢查報告,提出合規指導意見。針對重點檢查對象或檢查中發現的突出性、苗頭性或共性問題,牽頭部門要靠前分析、系統研判,提出整改建議,并及時上報本級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市司法局要明確并公開申訴渠道,針對企業對檢查結果提出異議的檢查任務,執法檢查牽頭單位應及時研究會商,在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
(三)創新涉企行政檢查監管方式
8. 深化落實“掃碼入企”。市數據局要全面加強涉企檢查賦碼管理,通過數據共享和溝通協調機制統籌各類賦碼體系,實現“無碼不檢查、檢查必亮碼、查后可評價、政策可推送”全市全覆蓋。行政檢查人員入企前,應當提前確認檢查對象的掃碼信息是否維護到位,現場檢查時應首先通過“我的連云港”APP“綜合查”模塊掃碼完成入企登記。不按規定掃碼入企、不出示檢查通知書的,檢查對象有權拒絕接受檢查。
9. 推行分級分類監管。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要圍繞產業鏈、風險程度、企業信用、經營實際等要素,對檢查對象進行綜合評價和分級分類差異化監管,合理確定監管方式、檢查事項、抽查比例和檢查頻次,著力構建“通用性+專業性+特定領域”分級分類評估體系,持續優化完善涉企行政檢查對象庫。實施“無事不擾、無感監測”企業清單制度,對清單內的企業和事項原則上不主動開展現場檢查,進一步細化監管措施。
10. 拓展非現場行政檢查場景。非現場檢查是指行政執法機關通過書面核查、信息共享、視頻監控、自動巡查和大數據篩查等遠程方式,對檢查對象開展的行政檢查。各級行政執法機關應當根據檢查事項具體分析,針對高風險點位和監管對象,合理采取非現場監管手段。要摸清各類感知資源底數,精準提出數據共享訴求,加強監管資源的整合及優化配置。采取非現場檢查方式未發現違法行為的,原則上不再入企實施現場檢查。要研究制定非現場行政檢查工作指引,建立程序規則和標準,規范非現場檢查的實施。
11. 推廣“執法+服務”模式。深化“邀約式”“政企互動式”執法檢查等舉措,實施綜合監管“一業一冊”告知制度,加強行政指導服務。各級行政執法機關對企業實施年度首次行政檢查時,應當實行“三合一”檢查機制,即一次性全面體檢,一次性告知合法經營要求,一次性指出存在問題,并明確整改要求,真正做到“一次檢查、全面體檢”。要嚴格區分幫扶指導和執法檢查,不得以幫扶、指導、觀摩、督導、考察等名義行檢查之實。
12. 持續深化包容審慎監管。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要堅持過罰相當,嚴格落實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避免“畸輕畸重”“類案不同罰”“過罰不當”等問題。探索“沙盒式監管”,對新產業新業態劃定風險可控范圍,綜合運用包容審慎、信用監管和觸發式監管等措施,引導企業合規發展。探索推行工業領域AEO制度,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免申即享”檢查減免。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要深入推動更多領域建立健全不予處罰、從輕處罰、減輕處罰、不予實施行政強制等行政執法“四張清單”制度,對輕微違法行為優先采取柔性執法方式,最大限度降低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
(四)加強涉企行政執法監督
13. 健全涉企訴求溝通反饋機制。司法行政部門要建立涉企行政執法訴求溝通及處理反饋機制,建立行政執法監督與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等監督渠道的信息共享工作機制,推行行政執法企業監測點和行政執法監督員制度,舉辦好懇談會、對接會,發揮好工商聯等組織在反映企業問題線索方面的橋梁作用,多渠道收集意見建議,協同高效解決涉企執法問題。
14. 落實涉企行政執法監督機制。司法行政部門要認真履行監督職責,持續強化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體系建設,推廣“監督+服務”模式,全流程、常態化、長效化規范行政檢查行為。開展規范涉企行政執法專項行動,強化規范涉企行政檢查專項監督。加大執法擾企突出問題監督整治力度,對違反規定程序實施檢查、超過年度頻次上限實施檢查、擅自部署專項檢查、未落實“綜合查一次”工作要求、違反“五個嚴禁”“八個不得”要求亂檢查等情況,采取制發督辦函、意見書、決定書等形式,及時責令改正。
三、組織保障
各縣區(功能板塊)、市各有關單位要認真落實屬地和部門主體責任,聚焦市場監管、消防救援、農業農村、衛生健康、文化旅游、生態環境、交通運輸、城市管理等領域,抓好跟蹤落實。要將規范涉企行政檢查作為行政執法監督重點,加強政策解讀、宣傳培訓和總結推廣,既要防止檢查過多擾企,又要確保必要檢查有效開展。要強化數字賦能,市數據局要做好全市行政檢查數據歸集治理,推動檢查、處罰證據共享互認,完善涉企檢查監督模型,加快探索大模型應用,運用人工智能、大數據等手段加強分析預警。搭建企業合規經營知識庫,基于企業歷史檢查數據和待檢任務,自動提供規范指導與整改建議。市司法局、市數據局要發揮牽頭作用,加強協調指導和跟蹤推進,促進涉企檢查工作持續提質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