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25-00040 | ||
發布機構 | 市政府辦 | 發文日期 | 2025-06-09 |
標 題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港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辦規〔2025〕3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港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 | ||
時 效 | 有效 | 文件下載 | 連政辦規〔2025〕3號.pdf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港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連云港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試點實施方案》已經市十五屆政府第6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6月9日
(此件公開發布)
連云港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試點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靈活就業群體權益保障,以我市入選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試點城市為契機,聚焦靈活就業群體需求,通過創新繳存使用機制、集成配套政策、強化風險防控等舉措,探索靈活就業人員住房保障新路徑,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聚焦靈活就業人員的住房保障需求,以改革創新增強發展動力,以制度發展提升服務能力,精準實施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試點工作,進一步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面和受益面,積極支持營造“宜居、樂居、優居”的發展環境,提高靈活就業人員群體在城市發展中的幸福感、獲得感和安全感。
二、主要內容
(一)優化繳存機制
1.明確繳存范圍。以個體經營、非全日制、新業態等方式靈活就業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信用良好且符合法定就業年齡的靈活就業人員(以下簡稱繳存人),均可申請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
2.優化繳存方式。實行協議繳存,繳存人采取自主靈活方式繳存,支持按月、按季和自由靈活繳存,可結合自身收入情況,自主確定繳存時間、金額并通過微信、支付寶、銀行卡授權自動扣劃等方式繳存。繳存人的最低繳存金額,按連云港市最低工資標準乘以本市住房公積金最低繳存比例確定。
3.強化繳存激勵。對首次開戶繳存的補貼200元,其中:對二孩及以上子女家庭補貼提高至300元,對畢業2年內的本科及以上學歷大學生補貼提高至400元。對繳存人賬戶中存儲時間每滿1年的資金部分,每年給予1%—1.5%的繳存補貼,具體補貼標準由市住房公積金管委會確定。以上繳存補貼資金從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中安排,每個繳存人補貼的金額累計不超過1萬元。
(二)改進使用機制
4.享有同等權益。繳存人可享受與單位繳存職工同等的購(建)房、還貸、租房等提取使用政策,保障其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前靈活提取。繳存人繳存時間累計不少于6個月,在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購房時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5.優化存貸掛鉤機制。優化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與繳存金額、繳存時長、繳存頻率、繳存余額等因素掛鉤的存貸機制,支持靈活就業人員家庭住房貸款需求。
6.推進“貸款一件事”。推動靈活就業人員“公積金貸款一件事”減材料、減環節、減時限,實現業務統一受理,辦件數據集中反饋,實現“一網通辦”。
7.助力提高住房品質。對繳存人購買綠色建筑、改善型住宅、“以舊換新”新建商品房的,貸款額度上浮20%。鼓勵住建部門、房地產開發企業為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繳存人提供團購優惠等措施。
8.提供租房惠民服務。鼓勵租房管理機構、租賃企業向租賃住房的靈活就業繳存人提供按月提取直付租金、租金減免、租金折扣等惠民服務。
(三)集成配套政策
9.實施稅費扣除。繳存人其年度繳存額度在本市公布的年度繳存額上限內,其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可以在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時申報扣除。
10.支持人才計劃。實施“才聚公積金”計劃,對畢業2年內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的靈活就業的繳存人,購買住房的貸款額度上浮50%。
11.支持自主創業。已靈活就業的退役軍人、畢業2年內的高校畢業生、農民從事個體經營或創辦企業的,按規定享受創業補貼、創業擔保貸款貼息等政策。
12.給予社會保險補貼。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后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其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不低于1/2、不高于2/3給予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13.探索信用信息運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在社會相關領域探索住房公積金信用信息的應用,發揮守信激勵、失信懲戒作用。
(四)推動產業協同與區域聯動
14.探索“公積金+產業”模式。鼓勵畜牧養殖、康養文旅等產業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相關部門針對產業特色提供多樣化發揮示范效應的配套政策,支持實體經濟發展。
15.服務電商產業鏈。以各縣區電商直播基地為依托,圍繞縣區特色產業優勢,推動水晶制品、主題服飾、穿戴甲、海產品等電商產業網紅主播、直播運營、選品人員、物流人員、客服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助推具有縣域特色的電商產業發展。
16.服務農村產業發展。支持農村長期居住人員、農業轉移人口等群體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支持農村居民“愿繳能繳”,服務農村產業發展,支持繳存人提取住房公積金建造自住住房以及貸款購買住房。
17.建立區域協同機制。協同推進蘇皖魯豫省際交界地區住房公積金高質量發展,實現優勢互補、區域聯動,推動改革試點,建立靈活繳存人員公積金政策融合機制。
(五)強化風險防控與支撐保障
18.防范貸款風險。繳存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建立“貸前調查、貸時審查和貸后檢查”的全面風險管理體系,通過利用人民銀行征信、賦強公證、貸款保險和住房置業擔保等措施,切實防范和化解貸款風險。所發生的費用從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中安排。
19.強化資金保障。靈活就業人員與單位繳存職工共用資金池,資金統一管理、統籌使用。在資金池流動性不足的情況下,可開展銀行授信、貼息貸款等方式補充流動性。
20.推進科技賦能。充分利用商業銀行、第三方支付平臺等資源,升級完善連云港市住房公積金網廳服務系統,建立獨立運行的靈活繳存人員住房公積金業務系統,擴大繳存和使用渠道,實現全流程業務“網上辦、掌上辦、秒到賬”。
三、組織保障
建立健全市政府統籌領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具體負責、相關部門協同推進的工作機制,強化會商會辦,跟蹤評估政策效果,及時解決問題、優化措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做好牽頭協調并制定完善具體實施細則,各相關部門加強協作配合,依職責協助推進。同時要拓展報紙、電視、網絡新媒體等宣傳渠道,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吸引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試點。
四、附則
本方案自2025年6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港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連政辦發〔2023〕42號)同時廢止。如遇國家、省政策調整,按照上級新出臺有關政策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