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防汛期和緊急抗旱期,對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和人力的征用
一、基本信息
緊急防汛期和緊急抗旱期,對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和人力的征用
二、部門信息
連云港市水利局
三、窗口辦理
是否進駐政務大廳:否
四、受理標準
服務對象:所有人員
五、辦理材料
該事項無需辦理材料
六、辦理流程
暫無
七、辦理時限
法定辦結時限60個工作日
八、收費情況
不收費
九、審批結果
暫無
十、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第四十五條第一款在緊急防汛期,防汛指揮機構根據防汛抗洪的需要,有權在其管轄范圍內調用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和人力,決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礙物和其他必要的緊急措施;必要時,公安、交通等有關部門按照防汛指揮機構的決定,依法實施陸地水面交通管制。【行政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國務院令第552號) 第四十六條 在緊急抗旱期,有關地方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當組織動員本行政區域內各有關單位和個人投入抗旱工作。所有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指揮,承擔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分配的抗旱工作任務。第四十七條 在緊急抗旱期,有關地方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根據抗旱工作的需要,有權在其管轄范圍內征用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十一、政務服務網鏈接
暫無
十二、是否支持在線辦理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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