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市物價局新聞發布會
時間:2017年8月23日
地點:“連云港發布”新聞發布廳
主題:連云港市物價局新聞發布會
主持人:市物價局副局長丁元奎
嘉賓:市物價局黨組書記、局長王志慧,服務價格處處長李保國,收費監督管理處處長嚴文書
丁元奎:各位新聞界、媒體界的朋友們,大家上午好!歡迎參加連云港市物價局新聞發布會。
今天的新聞發布會,主要有三項內容:一是解讀《關于在市場體系建設中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實施意見》;二是通報強企降費“三風行動”有關情況;三是通報《政府定價的行政許可中介服務收費清單》有關情況。
下面,介紹一下今天參加發布會的人員,他們是:市物價局黨組書記、局長王志慧,服務價格處處長李保國,收費監督管理處處長嚴文書,我是市物價局副局長丁元奎。今天,我們還邀請到了連云港日報、蒼梧晚報、市電視臺、市廣播電臺(交通臺)、連云港發布、揚子晚報、現代快報等7家媒體的記者朋友,在此表示歡迎。
首先,請王局長解讀《關于在市場體系建設中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實施意見》。
王志慧:
各位媒體界的朋友:
你們好!為從源頭上規范政府這只“有形的手”,加快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按照《國務院關于在市場體系建設中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意見》(國發〔2016〕34號)、《省政府關于在市場體系建設中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實施意見》(蘇政發〔2016〕115號)文件要求,近期,市政府印發了由我局代起草的《關于在市場體系建設中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實施意見》(連政發〔2017〕52號)。
首先,介紹一下《實施意見》出臺的背景
公平競爭是市場經濟的基本原則,是市場機制高效運行的重要基礎。隨著經濟體制改革不斷深化,市場經濟體系逐步完善,市場機制作用日趨增強,政府與市場的關系不斷優化。但是,目前一些行業仍然存在一些政策措施,沒有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對應當由市場機制發揮作用的領域進行不當干預。如設定歧視性標準、限制商品要素流通,實施地方保護、區域封鎖;指定交易和不當干預經營者生產經營,導致行業壁壘、企業壟斷;違法給予優惠政策或減損市場主體利益等。這些政策措施從長遠和全局看,扭曲了市場資源配置,抑制了社會創新活力,降低了經濟整體運行效率,提高了制度性交易成本。
2013年,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對新時期深化經濟體制改革作出頂層設計,明確提出“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2015年6月《國務院關于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強調要“加快出臺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同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指出,“逐步確立競爭政策的基礎性地位”、“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促進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建設”。根據以上會議、文件的精神,2016年6月1日,國務院正式印發《關于在市場體系建設中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意見》,同年8月22日省政府印發實施了《關于在市場體系建設中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實施意見》。圍繞貫徹國務院《意見》和省政府《實施意見》精神,我們專門成立了撰寫組,在不突破文件規定前提下,結合我市實際,經過前期調研、文件起草、征求意見三個階段,撰寫形成了我市的《實施意見》。
下面,介紹一下《實施意見》的主要內容
《實施意見》共分為4個部分,框架結構與國務院《意見》、省政府《實施意見》基本保持一致,同時又體現出我市實施公平競爭審查的特色和亮點。
第一部分為總體要求。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指導思想為正確處理政府和市場關系,充分發揮市場決定性作用,防止政府不當干預市場,逐步確立競爭政策的基礎性地位。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四項基本原則為:一是尊重市場,競爭優先;二是統籌協調,積極探索;三是科學謀劃,分步推進;四是依法審查,強化監督。《實施意見》還明確了總體目標,即進一步健全行政機關內部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確保全市政府行為符合公平競爭要求和相關法律法規,全面消除影響公平競爭、妨礙創新的各種制度束縛,釋放市場主體活力,維護公平競爭秩序,推進價格機制改革,促進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
第二部分為主要內容。該部分明確了審查范圍、審查方式、18條審查標準以及4條例外規定等內容,為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核心內容。
(一)審查范圍。連云港市內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以下統稱“政策制定機關”)制定市場準入、產業發展、招商引資、招標投標、政府采購、經營行為規范、資質標準等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以及提請人大審議的地方性法規草案等(以下統稱“政策措施”)相關文件,均應該在起草過程中進行公平競爭審查。未進行自我審查的,不得提交審議。
(二)審查方式。政策制定機關在政策措施制定過程中,要嚴格對照審查標準進行自我審查。經審查認為不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可以實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應當不予出臺,或調整至符合相關要求后出臺。沒有進行公平競爭審查的,不得出臺。制定政策措施等相關文件及開展公平競爭審查應當聽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或者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制定相關政策措施必須組織聽證的,應當在聽證中增加公平競爭審查內容。政策制定機關應當做出公平競爭審查報告,公開公平競爭審查結果,有關政策措施出臺后,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向社會公開。政策制定機關的公平競爭自我審查由其具體業務部門負責,也可與合法性審查一并由其法制工作部門負責。
(三)審查標準。審查標準具體為四大類18個標準,四大類分別為市場準入和退出標準、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動標準、影響生產經營成本標準、影響生產經營行為標準。沒有法律、法規依據,各縣區、各部門不得制定減損市場主體合法權益或者增加其義務的政策措施;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競爭內容的政策措施。
(四)例外規定。屬于下列情形的政策措施,如果具有排除和限制競爭的效果,在符合規定的情況下可以實施:一是維護國家經濟安全、文化安全或者涉及國防建設的;二是為實現扶貧開發、救災救助等社會保障目的的;三是為實現節約能源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等社會公共利益的;四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部分為實施程序。一是建立機制,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由市物價局、發改委、法制辦、商務局、工商局五家部門牽頭成立聯席會議制度,并在市物價局設立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市內公平競爭審查日常工作。二是明確責任,未經過公平競爭審查的政策措施等相關文件,一律不得出臺。三是同步實施,市縣政府及所屬部門按照“誰起草、誰審查”的原則,在有關政策措施制定過程中實行公平競爭審查;同時按照“誰制定、誰清理”的原則,對存量政策文件開展自查。四是定期評估,經審查后出臺的政策措施,要定期評估實施效果及對市場競爭的影響,并根據評估結果進行相應調整。
第四部分為保障機制。《實施意見》從加強宣傳培訓、加強監督管理、強化責任追究等三個方面明確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工作要求。
下面,請嚴處長通報強企降費“三風行動”有關情況。
嚴文書:
各位媒體朋友:
大家好!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和市關于清理規范涉企收費部署要求,務實推動我市實體經濟發展,近日,市物價局發揮牽頭部門作用,聯合市財政局、市經信委在全市開展以“服務零距離、解困促發展”為主題,以清風、暖風、勁風 “三風行動”為主要內容的涉企清費減負工作。下面,我向大家介紹一下此項工作的相關情況。
首先,介紹一下工作目標。“三風行動”的主要目標是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全面清理現行涉企收費項目,對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和實施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實行目錄清單管理,清單之外的涉企收費,一律不得執行;全面清理行政審批前置服務項目及收費,對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前置服務項目一律取消;規范行業協會、中介組織涉企收費行為;堅決查處各種侵害企業合法權益的違規行為。
下面,介紹一下主要內容。“三風行動”主要包括清風行動、暖風行動、勁風行動。簡單來說,清風行動就是通過不斷強化收費目錄清單的科學管理,嚴格規范收費公示制度,讓全市收費環境更清朗、更陽光。暖風行動就是結合“雙進雙促”強市富民活動,傾聽企業呼聲,為企業排憂解難,積極利用價費政策,千方百計為企業降本增收,讓企業感受到減壓減負的政策溫暖。勁風行動就是通過企業負擔監測網絡的建立和價格舉報制度的不斷完善,以強勁有力的手段查處違規收費行為,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具體來講:
清風行動的主要內容是:落實收費目錄清單與動態管理機制,定期公布《連云港市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連云港市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目錄》,及時修訂涉企、涉農、涉車、涉房、涉港等收費清單以及《連云港市政府性基金目錄清單》,形成“2+8+1”收費(基金)目錄清單體系,進一步提高涉企收費政策的透明度。大力推進涉企收費公示制度,健全完善涉企收費公示管理制度,使公示形成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自覺接受社會監督。規范涉企行政審批前置服務項目及收費,對政府定價的涉企行政審批前置服務收費,嚴格按照《連云港市政府定價的涉企行政審批前置服務收費目錄》規定執行;對有法律法規依據但已形成充分競爭的服務收費,未納入收費目錄的,實行市場調節價,由交易雙方協商確定收費標準,以此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簡政放權,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
暖風行動的主要內容是:切實降低企業成本,降低用能成本,進一步推行“直購電”、“直購氣”政策。降低融資成本,加大銀行業收費清理工作督查力度,督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全面執行服務收費政策規定。落實收費優惠政策,嚴格執行近年來中央、省、市制定出臺各項收費政策,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開展問題協調服務,選擇部分企業,集中時間,深入企業,上門開展調查研究。傾聽企業呼聲和意見,了解企業的需求,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加強政策解讀宣傳,認真梳理近年來已出臺的惠企政策措施,組織新聞媒體及時發布宣傳政策信息,并充分利用微信群、QQ群、微博等網絡渠道,搭建溝通橋梁,讓企業全面了解惠企政策。
勁風行動的主要內容是:建立企業負擔監測網絡,選擇實體經濟企業30家,建立企業價費負擔監測點,聘請企業工作人員擔任企業負擔義務監督員,及時發現并糾正面向企業的違規收費行為。完善企業舉報查處機制,依托市12345熱線、12358價格舉報平臺、減輕企業負擔舉報平臺受理企業對各種加重企業負擔問題的舉報,及時進行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確保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音。查處涉企違規收費行為,堅決制止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攤派行為,嚴厲查處擅自提高涉企收費標準、擴大收費范圍、超時限征收等亂收費行為;嚴格禁止以各種方式強制企業贊助捐贈、訂購報刊、參加培訓、加入社團、指定服務并付費等行為。對企業反映強烈、社會影響大的“三亂”案件,加大曝光和查處工作力度,切實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下一步,市物價局、財政局、經信委將聯合成立“三風行動”領導小組,明確責任部門,加強組織協調,創新工作機制,加強督促檢查,堅決制止各類針對企業的亂收費、亂罰款和亂攤派等行為,確保涉企收費政策落實無死角。努力提高服務質量,扎扎實實地為企業辦實事、辦好事,要把好事辦好,實事辦實。
下面,請李處長通報《政府定價的行政許可中介服務收費清單》有關情況。
李保國:
各位媒體朋友:
大家好!《連云港市政府定價的行政許可中介服務收費清單》(連價服〔2017〕89號)于8月3日印發,清單公布了政府定價的11項中介服務事項,自印發之日起執行。下面,我來介紹該清單的具體情況:
首先,介紹清單的出臺背景。
為進一步規范行政許可中介服務收費行為,加強中介服務收費監管,維護委托人和中介服務機構的合法權益,促進中介服務行業健康發展,2016年12月,市政府辦印發了《市政府部門行政許可中介服務事項清單》(連政辦發〔2016〕159號),涉及13個政府部門的行政許可中介服務收費事項。目前我市行政許可中介服務收費方式分為市場調節價和政府定價,其中又包含了已經停征、取消或者由審批部門委托有資質的中介服務機構進行的收費項目。我局出臺的此《清單》,對中介服務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作了要求。
下面,介紹一下清單的主要內容
本《清單》公布了11項政府定價的行政許可中介服務收費事項,其中收費項目有3項,主要包括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動車尾氣檢測、消防設施檢測合格證明。不向申請人收費的有8項,這其中不再要求申請人自行委托改由審批部門委托中介機構并付費的項目有3項,分別是氣象局的建(構)筑物防雷裝置設計施工圖紙專業審核技術服務、建(構)筑物防雷裝置施工質量監督、竣工檢測技術服務和水利局的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驗收技術評估報告;停征的收費項目有4項,分別是衛計委的職業病危害放射防護檢測、衛生檢測技術服務2項和交通運輸局的計量、檢測儀器設備檢定;取消的收費項目1項,是衛計委的公共場所從業人員健康證明。
下面,介紹清單的相關要求
1.凡納入《清單》的中介服務事項,要嚴格按照相關文件依據和收費標準執行。我局將實行動態管理,及時更新相關內容,并通過門戶網站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按照規定已停征、取消或由行政機關委托有資質的機構進行的收費項目,行政機關不得再向行政相對人收取費用。連政辦發〔2016〕159號公布的但未列入本《清單》的中介服務事項,凡需委托中介機構提供服務的,實行市場調節價,由雙方平等協商確定收費標準。
2.行政機關在行政許可實施過程中,依照規定委托中介服務機構為其行政許可提供技術服務,必須通過競爭方式選擇中介服務機構,服務費用由行政許可部門支付并按規定納入部門預算,不得再向行政相對人收取任何費用。
3.行政機關應當在行政許可窗口、網站公示行政許可事項、中介服務事項、設定依據、收費標準、服務時限、規范要求等,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申請人接受指定的中介機構的有償服務。
4.中介組織行業協會應當遵守價格法律法規,加強行業自律,引導本行業中介服務機構依法競爭,維護市場秩序。禁止行業協會組織或者誘導本行業中介服務機構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或者推動中介服務價格過快、過高上漲。
5.中介服務機構接受委托提供中介服務的,應當與委托人簽訂委托合同。合同應當包括委托服務事項、服務內容、服務時限,雙方權利和義務、收費項目、收費金額、付款時間、爭議解決方式等內容,不得在價外和合同之外另行收取其他費用。中介服務機構收取費用應當出具合法票據,不提供合法票據的,委托人可以不予支付。
6.中介服務機構應當嚴格落實明碼標價和收費公示制度,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行政許可中介服務收費價目表,包括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時限、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計費單位和投訴舉報電話等信息,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7.各級價格監督檢查機構要加強對《清單》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分解收費項目、重復收取費用、減少服務內容和相互串通、操縱中介服務市場價格等違法行為,要嚴肅查處。
8.《清單》公布的是2017年7月31日前政府定價管理的收費項目,自8月3日起執行,原《連云港市政府定價的涉企行政審批前置服務收費目錄》(連價服〔2016〕9號)文件同時廢止。
清單的關鍵在于落實,借此機會,我們希望媒體朋友們對清單的實施給予更多的關注,廣泛宣傳,提高清單的知曉率。同時多了解清單落實的真實情況,曝光頂風違規行為,充分發揮輿論監督作用,使政策落實到位。
謝謝大家!
丁元奎:今天的新聞發布會到此結束,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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