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市物價局新聞發布會
時間:2017年9月28日下午4點40分
地點:連云港發布演播廳
主持人:市物價局副局長萬興軍
發布人:市物價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丁元奎,市物價局服務價格處處長李保國,市物價局工農產品價格處處長張金保
發布議題:發布《關于加強2017年國慶中秋期間市場價格監管維護市場價格穩定的通知》;通報市區新建商品房銷售價格備案管理有關情況;通報市區建筑垃圾處理費收費標準調整情況和市區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服務價格的核定情況
萬興軍:各位新聞界、媒體界的朋友們,大家上午好!歡迎參加連云港市物價局新聞發布會。今天的新聞發布會,主要有三項內容:一是發布發布《關于加強2017年國慶中秋期間市場價格監管維護市場價格穩定的通知》;二是通報市區新建商品房銷售價格備案管理有關情況;三是通報市區建筑垃圾處理費收費標準調整情況和市區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服務價格的核定情況。
下面,介紹一下今天參加發布會的人員,他們是:市物價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丁元奎,服務價格處處長李保國,工農產品價格處處長張金保,我是市物價局副局長萬興軍。今天,我們還邀請到了連云港日報、蒼梧晚報、市電視臺、市廣播電臺(交通臺)、連云港發布、揚子晚報、現代快報等7家媒體的記者朋友,在此表示歡迎。
首先,請丁局長發布《關于加強2017年國慶中秋期間市場價格監管維護市場價格穩定的通知》。
丁元奎:各位媒體記者朋友:你們好,2017年國慶、中秋佳節將至,為維護節日期間市場價格秩序,保持價格基本穩定,營造良好的節日市場消費環境,市價格調控聯席會議辦公室專門就加強兩節期間市場價格監管,向各縣區政府、市市場價格調控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下發了通知,下面為大家介紹通知的相關內容:
一是強化市場價格綜合調控。《通知》要求,各縣區、市各有關部門要按照《連云港市2017年價格調控目標責任制實施細則》(連政辦發〔2017〕84號)的要求,協調組織好兩節期間市場糧油、蔬菜、肉類等重要農副產品調運工作。要根據節日消費需求,適時向市場投放蔬菜、豬肉等重要商品儲備,發揮平價商店、糧油儲備、綠色通道等政策效應,確保兩節期間市場價格穩定、供應充足。認真落實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的掛鉤聯動機制,適時發放價格補貼,切實兜住“底線民生”。
二是加強市場價格監測預警。《通知》強調,要強化重點行業、重要品種的價格監測調查分析,密切關注糧、油、肉、蛋、奶、食鹽等居民生活必需品價格動態,特別是要強化兩節需求旺盛的月餅、旅游消費、交通運輸、商貿餐飲、住宿等市場價格情況。做好涉價輿情的監測預警,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商品與服務價格,定期開展價格監測。對發現的市場價格異動,及時發布預警信息,第一時間采取有效措施。
三是突出重點領域市場執法檢查。《通知》指出,根據節日期間市場消費特點,要重點加強對旅游、交通、零售等領域的監管,切實防止天價餐飲、天價購物等價格違法行為的發生。在交通出行方面,加強對長途客運、公交、出租車等交通運輸領域的檢查和巡查;切實落實重大節假日免收小型客車通行費政策;加大對機場、火車站、高速公路服務區等相對封閉區域內商品與服務價格的檢查力度。在涉旅消費方面,重點加強對旅游相關的住宿、餐飲、停車、門票、休閑娛樂及旅行社等價格和收費的監督檢查,嚴厲打擊旅游餐飲不明碼標價、消費欺詐等行為。在市場消費方面,重點強化對大型連鎖超市、百貨商場等場所的監管,規范打擊不明碼標價、虛假促銷、虛構原價等價格欺詐行為。
四是做好輿情引導與應對工作。《通知》要求,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網站、微信微博等宣傳平臺,及時發布民生主副食品等價格信息,努力為群眾生活購物提供信息支持。嚴厲打擊擾亂市場價格秩序謠言,及時澄清虛假信息,嚴防涉價謠言引發突發事件。對違法性質嚴重、社會影響較大、違法行為屢查屢犯的經營者,要依法從重處罰,并通過媒體予以曝光。暢通群眾價格舉報訴求渠道,根據節日工作需要,安排專人值守,確保12358價格舉報電話24小時暢通。
萬興軍:下面,請李處長通報市區新建商品房銷售價格備案管理有關情況。
李保國:各位媒體記者朋友:大家好!今年8月份,我們市物價局聯合市住房局出臺了《關于實施市區新建商品房銷售價格備案管理的通知》(連價服〔2017〕94號),下面由我來為大家介紹一下此項工作的有關情況。
首先,介紹文件出臺背景。
2016年底,中央召開經濟工作會議,研究部署新形勢下房地產監管工作,明確提出了“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要求各地從實際出發,綜合運用金融、土地、財稅、投資、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適應市場規律的基礎性制度和長效機制,抑制房地產泡沫,防止出現大起大落,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今年初,省政府要求各地政府要認真貫徹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嚴格落實責任制,健全工作機制,切實防控房地產市場風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多次召集物價、住房、國土等部門要求出臺相應措施,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近一年多來,房地產市場升溫向更多城市和地區蔓延,從一、二線城市快速向三、四線城市蔓延。從我市情況看,去年10月份以來,市區部分板塊因為地理位置優越,教育、醫療、交通等綜合配套優質,土地供應較少等綜合因素,造成百姓入市預期強烈,加上棚戶區改造貨幣化補貼占比攀升拉動了縣域購房人群進城置業等因素影響,導致部分區域房價漲幅過大、漲勢過猛、冷熱不均。
鑒于此,今年3月份,我局組織專題調研組赴淮安、無錫等市對商品房銷售價格備案情況開展調研。并對全省除我市以外的12個市房價調控政策進行深入的了解,按照市領導的指示要求,做好商品房銷售價格備案文件儲備的相關工作。經與市住房局多次溝通會商,并經過反復征求意見和修改完善,物價、住房兩家單位聯合出臺了《市區新建商品房銷售價格備案管理通知》。
下面,介紹文件的主要內容。
一是適用范圍。本文件適用于市區(不含贛榆區,下同)新建商品房,不包括保障性住房和享受政府優惠政策的住房。
二是備案程序。開發企業在申請辦理商品房預(銷)售許可前,須到市物價局辦理商品房銷售價格備案手續。具體為:開發企業向市物價局提交《連云港市區商品房銷售價格備案表》電子版,市物價局根據備案樓盤信息向市住房局發送《連云港市區商品房成交價格信息查詢表》電子版,市住房局在3個工作日內將查詢結果電子版反饋至市物價局,作為市物價局銷售價格備案的參考依據之一。市物價局根據相關信息指導開發企業完善《連云港市區商品房銷售價格備案表》,制定《連云港市區商品房“一房一價”價目表》,將紙質版和電子版一并報至市物價局,同時提交《價格信用承諾書》。市物價局在5個工作日內審核開發企業備案均價及“一房一價”價格,不符合要求的指導開發企業重新修改。
三是相關要求。市物價局綜合考慮成本、歷史成交價格、周邊同品質同類型樓盤銷售價格和歷次申報的銷售價格等因素指導開發企業申報備案價格。首次銷售的項目,備案均價不應高于周邊地塊同品質同類型樓盤備案均價。同一銷售項目備案均價不應高于上一批次同品質同類型樓盤備案均價。備案價格自取得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之日起3個月內不得調高,3個月后在售房源網簽率超過70%且有客觀原因確需調高的,按規定重新備案。
四是建立市區新建商品房銷售價格備案管理會商制度。成立市物價局主要領導任組長,市物價局和市住房局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相關處室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會商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組長根據工作需要組織召開會議,落實黨委政府關于商品房價格的相關決策和指示,維持商品房價格水平的總體平穩,研究解決價格備案管理過程中存在問題,對重點區域和重點樓盤的價格備案給予行政指導。
五是明碼標價和“一價清”要求。商品房銷售實行明碼標價及“一價清”制度。開發企業應當在其銷售場所醒目位置通過展板方式公示價格,同時采取標價牌、價格手冊、電子信息屏或多媒體終端等方式公示的,其公示內容應保持一致。公示時間自正式開盤銷售之日起至該批次全部房源售完為止。對已銷售的房源,商品房經營者應當予以明確標示。開發企業應當在取得預(銷)售許可證后十日內一次性公開同一預(銷)售許可證上全部準售房源及不高于備案價格的銷售價格。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守信原則,備案價格是銷售的最高價格,公示的銷售價格不應高于備案價格,單套實際成交價格不應高于公示的單套銷售價格。
六是部門間協同配合。市物價局、市住房局將加強信息互通共享,協調配合,共同做好穩定房地產市場的相關工作。市物價局將引導企業合理申報銷售價格,對違反相關價格法律法規的行為依法查處并公開曝光,同時按相關規定報送市信用管理機構,錄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統數據庫。對違反規定的開發企業,一經查實,市住房局將暫停網簽資格。情節嚴重的,由市住房局列入本市嚴重失信企業名單。
七是執行時間。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申領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的樓盤執行本通知規定。
下面,介紹相關工作推進情況
本文件已于8月7日印發之日起公布執行,并在物價局網站予以公布,開發企業可登陸我局網站進行瀏覽下載。我局與市住房局于8月18日上午對市區90余家開發企業的相關人員進行了政策培訓。新政實施一個多月來,已對9家開發企業的樓盤實行了銷售價格備案。
為了確保政策落地生根,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根據上級統一部署,由市住房局、市物價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自8月26日至9月30日起在市區范圍內聯合集中開展整頓規范房地產市場經營行為和中介行為“雙隨機”檢查。對有投訴舉報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將進行重點檢查,檢查中發現違法違規行為,將依法進行查處并予以公開曝光。
萬興軍:下面,請張處長通報市區建筑垃圾處理費收費標準調整情況以及市區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服務價格的核定情況。
張金保:各位媒體記者朋友,大家好!為切實加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進生態文明建設,減輕企業負擔,近日,市物價局印發了《關于調整市區建筑垃圾處理費收費標準的通知》(連價工〔2015〕188號),就市區建筑垃圾處理費收費政策作出明確規定。下面,我給大家介紹一下此項收費的有關情況:
一、建筑垃圾的范圍
建筑垃圾,是指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以下簡稱垃圾產生單位)在對各類建筑物、構筑物、道路、管網進行建設、鋪設或者拆除、修繕過程中所產生的棄土、棄料及其它廢棄物。
二、收費對象
凡本市市區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產生各類建筑垃圾的,均應按規定向連云港市工程渣土管理處繳納建筑垃圾處理費。
三、收費標準
建筑施工工程項目(含新建、改建、擴建、拆遷)按建筑面積2.4元/平方米繳納建筑垃圾處理費,較之前下調0.2元/平方米;道路、水利、管網等施工工程項目按4.5元/噸計征,較之前下調0.5元/噸。相關減免政策按有關規定執行。同時鼓勵所有工程項目實行建筑垃圾自行回填,促進垃圾產生減量化、處理無害化。以上收費標準自2017年9月1日起執行。
張金保:近日,市物價局印發了《關于正式核定市區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服務價格的通知》(連價工〔2017〕101號),下面,我重點從三個方面向大家解讀一下:
一、出臺背景
省物價局《關于明確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用電價格和服務價格的通知》(蘇價工〔2014〕69號)中明確,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服務價格是指充換電設施建設運營單位向電動汽車用戶提供服務,所收取的服務費用。“充換電收費可采取收取不高于用油成本費用、電池租賃等多種形式”的原則確定其標準,有關單位不得再另行收取電費。為落實國家節能減排戰略,服務我市生態文明建設,市物價局根據省文件精神,結合我市電動汽車發展實際情況,出臺了服務價格標準。
二、收費標準
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服務價格按充電電度收取(包含電費和服務費)。純電動客車充電設施服務最高價格為1.54元/千瓦時;因目前暫無純電動汽車(七座以下)運行,為鼓勵純電動汽車(七座以下)發展,繼續維持原定充電設施服務最高價格1.4元/千瓦時。以上收費標準自2017年9月1日起執行。
三、相關要求
各充電設施建設經營單位應嚴格執行價格政策,在充電服務價格之外不得再另行收取電費,同時認真做好宣傳解釋、價格公示等工作,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各級價格主管部門應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價格政策落實到位。各縣、贛榆區物價局根據當地實際,參照本通知要求制定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服務價格標準。
萬興軍:今天的新聞發布會到此結束,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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