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市區住房保障標準調整
從昨日市政府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本月我市印發了《關于調整2020年度連云港市市區住房保障標準的通知》,明確廉租房申請家庭的低收入線由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5000元提高至18000元;公租房和經濟房申請家庭的中等偏下收入線由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8000元提高至30000元;兩限房申請家庭收入線由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32000元提高至34000元。這也意味著,準入門檻降低后,一批之前因收入超標不符合保障條件的住房困難家庭將被納入保障范圍。
近年來,市區住房保障工作穩步發展,截至目前,市區通過經濟房、廉租房、公租房、住房租賃補貼等多種方式共解決了3萬余戶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問題。2019年,共分配各類保障房1230套,另為680戶家庭發放住房租賃補貼149.1萬元。為進一步做好住房保障工作,擴大住房保障范圍,降低保障門檻,市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依據市統計局提供的“2019年度市區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這一數據,對2020年度市區住房保障標準進行調整。
根據市統計局提供的數據,2019年度市區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38213元,較上年增長2834元,漲幅為8%。為使市區住房保障準入標準及時匹配市區城鎮居民收入水平,我市對準入標準進行調整,各收入線的準入標準分別提高了2000至3000元不等,一批以前因收入超標不符合保障條件的住房困難家庭被納入住房保障范圍。
目前,保障房一共有兩大類,分別為配租型保障房和配售型保障房。配租型是將保障房以優惠租金租賃給申請家庭,分為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配售型是以政府核定的優惠價格將保障房出售給申請家庭,分為經濟適用住房和兩限房。除此之外,還有租賃補貼,是對還未取得保障房實物分配的家庭按規定標準發放資金,補貼其租房費用的一種保障方式。為方便群眾,我市從2016年起就把市區住房保障的申請時間由之前根據工作安排集中申請調整為隨時都可以申請,只要是工作日期間,都可以去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服務窗口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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