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市審管聯動工作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2022年9月10日,經市十五屆政府第1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連云港市審管聯動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印發實施,現將《實施方案》解讀如下:
一、《實施方案》制定背景和依據
推進審批、監管工作聯動是“放管服”改革領域的重要創新工作,也是切實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強和規范事中事后監管,提供高質量政務服務的內在要求。《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實施意見》(蘇政辦發〔2020〕10號)、《省政府關于加強和規范事中事后監管的實施意見》(蘇政發〔2020〕59號)等文件明確要求,在率先開展相對集中許可權和相對集中處罰權改革的基礎上加快構建審批、監管閉環管理機制。
2021年5月,我市審管聯動系統建成,并對接政務服務一體化平臺、“互聯網+監管”平臺和公共信用信息平臺,當月底在自貿片區重點涉及的連云區、市開發區先行應用,探索開展審批、監管閉環管理制度創新。今年,市優化營商環境行動計劃、“優化營商環境攻堅年”專項行動實施方案也都明確要繼續推進審管聯動工作,并將其納入今年我市營商環境自主創新試點改革事項清單。為落實市委、市政府相關改革部署,市協調辦結合我市實際和前期試點工作,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起草制定了本《實施方案》。
二、《實施方案》制定意義和總體考慮
《實施方案》圍繞建設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全面貫徹國家、省、市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決策部署,推動政府監管閉環改革,完善審管聯動系統建設,厘清審批、監管部門權責,推動審管信息共享、工作聯動,進一步加強行政審批與事中事后監管工作銜接,結合告知承諾、證照分離、信用監管等重點改革,謀劃推進更多的審管聯動全鏈條應用場景落地,建立健全權責清晰、高效協同、全程留痕、閉環管理的審管工作機制。
三、《實施方案》起草過程
市協調辦根據市優化營商環境行動計劃、“優化營商環境攻堅年”專項行動實施方案以及優化營商環境創新試點改革等工作要求,起草《連云港市審管聯動工作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并組織征求市、縣(區、功能板塊)各有關部門意見,共收到市市場監管局反饋2條意見,其他部門均反饋無意見。在對相關工作意見研究吸收的基礎上,對方案進行了修改完善。
四、《實施方案》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分為四個主要部分,共21條工作要求。
第一部分明確“工作目標”:圍繞建設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推動政府監管閉環改革,結合告知承諾、證照分離、信用監管等重點改革,謀劃推進更多的審管聯動全鏈條應用場景落地,探索打造審管聯動市域特色樣板。
第二部分“主要任務”具體從“加強平臺系統工作協同”“推進審批、監管事項全鏈梳理”“推行審管聯動閉環模式”“全程推進信用監管”“全面強化數據支撐”等5個方面明確13條工作措施,加強審管聯動工作組織推進。
第三部分“進度安排”對“組織業務培訓”“分類配置部門角色”“建立審管聯動事項目錄清單”“推動系統運行”“推動實現審管聯動工作常態化”等各關鍵工作節點均明確了任務及時限要求。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從“加強組織領導”“務求工作實效”“完善考核督查”等3個方面強化審管聯動工作組織保障,確保改革順利推進、取得實效,探索“放管服”改革新經驗。
五、《實施方案》創新措施
一是厘清部門責任。《實施方案》明確,審批部門、監管部門要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誰行權、誰擔責”的原則,依托事項管理系統,對審批、監管事項實行標準化清單管理,通過建立審管聯動關系,形成審管關聯事項標準化目錄清單。因職責不清出現事項關聯問題的,由編辦、司法等部門明確,由此杜絕了主觀性、隨意性的人為因素,為部門依據清單依法行政、規范履職提供保障。
二是信息實時線上交互。依托政務服務一體化平臺、“互聯網+監管”平臺和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在電子政務外網環境下開發審管聯動系統,打通了審批、監管、執法、信用等平臺間的數據鏈路,審批、監管信息實時交互,能夠實現信息閉環流轉、共享應用。
三是探索重點改革集成化場景應用。《實施方案》強化改革創新的工作理念,結合告知承諾、證照分離、信用監管等重點改革,在謀劃推進更多的審管聯動全鏈條應用場景落地方面提出工作要求,明確工作措施,探索特色應用場景,打造標識鮮明的改革工作品牌。
四是聚焦工作成效。《實施方案》強調通過應用審管聯動閉環管理模式,推動審批、監管部門之間的信息交互方式由過去的線下手動推送調整為線上實時反饋,審批檔案材料由線下部門跑送紙質件變為線上系統推送電子件,有效彌補審管分離所帶來的監管空檔和延遲,推動實現材料更簡、時效更快、花費更少。
關聯閱讀: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港市審管聯動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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