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科技創新扶持辦法》解讀
《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科技創新扶持辦法》(以下簡稱《科技創新扶持辦法》)共分6章26條,包含總則、創新能力突破扶持、創新產業升級扶持、創新成果獎勵、創新生態優化扶持、附則等部分,簡稱“科技26條”。
《科技創新扶持辦法》的制定,主要依據以下原則:一是堅持服務大局。深入貫徹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服務招商引資、服務現有企業提質增效為目標,充分發揮科技創新對經濟轉型升級的支撐引領作用。二是堅持務實管用。重在梳理細化原有的政策措施,刪除缺乏實際操作性的條款,強化政策的可行性。三是堅持問題導向。根據科技創新的新情況、新變化,深入分析市開發區科技創新工作實際以及企業的現實需求,增加新型研發機構、PCT申請、創新創業大賽等新的獎勵舉措。
《科技創新扶持辦法》的主要內容:
一是突出創新能力突破扶持。主要針對企業研發創新方面進行扶持。保留原政策中研發費用補貼、研發機構升級等扶持條款,新增對新建設的省級以上新型研發機構的獎勵。
二是突出創新產業升級扶持。主要針對創新型企業、知識產權等方面進行扶持。保留原政策中高新技術企業、企業專利產出、商標及品牌等扶持條款。新增對新遷入高企、高成長性企業、知識產權獲獎企業、PCT國際專利申請等獎勵內容,其中,新遷入高企獎勵10萬元,高成長性企業最高獎勵20萬元,中國專利獎獲獎企業最高獎勵10萬元,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獎勵10萬元;鼓勵企業申請國際專利,每件獎勵1萬元。
三是突出創新成果獎勵扶持。主要針對取得突出創新成果的企業進行扶持。保留原政策中科技創新十強企業、科技獲獎獎勵、標準化認定、科技項目配套等條款。新增對創新創業大賽獲獎項目的獎勵,按照上級獎勵金額的50%進行獎勵。加大對獲國家級科學技術獎的獎勵力度,按國家獎勵金額的1:1進行獎勵。
四是突出創新生態優化扶持。主要針對產學研、創新創業平臺、人才、金融、科技服務機構等方面進行扶持。保留原政策中科技企業孵化器、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貼息、科普教育基地等條款。新增對企業購買技術成果、雙創載體、科技貸款貼息、企業轉貸應急等獎勵內容,其中,企業購買技術成果最高獎勵30萬元,雙創載體最高獎勵50萬元,創新創業人才團隊最高可獲得創投企業投資額30%的跟進投資。加大對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的扶持力度,獎勵金額最高達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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