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辦關于加強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解讀
近日,市政府辦印發了《市政府辦關于加強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連政辦發〔2019〕118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現就《實施意見》起草的背景、主要內容、時間節點等方面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
11月6日,省政府辦公廳下發了《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蘇政辦發〔2019〕80號),要求深刻把握安全管理總體要求,切實明確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全面深化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加快推進安全管理長效建設,切實加強安全管理支撐保障。根據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為加強連云港市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結合我市實際提請市政府出臺了《實施意見》。
二、主要內容
《實施意見》共包括5個方面15條內容。
(一)總體要求。《實施意見》明確了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工作目標等3方面內容。《實施意見》明確群租房是指出租住房供他人集中居住,出租居室10間以上或者出租床位達到10個以上的房屋,要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嚴厲查處相關違法違規行為,安全管理秩序、租賃市場秩序和租住環境明顯改善,住房、治安、消防、電氣等安全隱患顯著減少,重大安全隱患整改率達到100%,確保不發生有影響的惡性案件事故,管理責任得到有效落實,安全管理資源和力量得到有效整合,長效機制基本建立。
(二)工作責任。《實施意見》明確了政府屬地責任,各級人民政府、板塊管委會是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的責任主體;明確了成員單位的部門責任,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充分履行監督指導職能,以徹底消除群租房安全隱患為主要目標,切實明確工作職責任務;明確了出租人、承租人、房產機構和物業公司的相關安全責任,確保出租的房屋符合房屋建設、使用、治安、消防等安全管理規定,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排除房屋安全隱患。
(三)聯合整治。《實施意見》明確了我市群租房安全管理聯合整治工作的具體時間、職責分工及整治措施。政府以及各部門明確各自職責,信息共享,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面,實現對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的目標。
(四)長效建設。《實施意見》明確了宣傳引導、數據整合、社區治理等工作的目標方向。以《關于加強群租房安全管理的通告》為著力點,充分運用各種媒體資源,切實增強宣傳的社會效果;按照社會化、智能化的要求,推動形成部門協調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優化管理機制,努力營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氛圍。
(五)支撐保障。《實施意見》明確了領導小組組織架構、安全管理責任制、制度規范等工作。縣區人民政府(板塊委員會)和鄉鎮(街道)要相應成立領導小區,加強群租房安全管理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各縣區(板塊)各有關部門要層層落實群租房安全管理責任制;及時固化提煉實踐經驗做法,抓住關鍵環節,健全完善制度規范。
三、時間節點
《實施意見》明確公安局、住建局、自然資源局、消防救援支隊、供電公司按照各自分工,確定整治主題,分別牽頭組織開展為期2個月的群租房安全隱患聯合整治專項行動,具體安排如下:公安部門: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自然資源部門:2020年2月至3月;住建部門:2020年4月至5月;消防救援支隊:2020年6月至7月;供電公司:2020年8月至9月。總結鞏固提升階段:2020年10月至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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