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解讀
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工作是應急管理的重要環節,是防災減災工作的“消息樹”和“發令槍”。11月12日,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連云港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下面對《辦法》解讀如下:
一、《辦法》起草背景
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各類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等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影響和威脅也越來越大。快速、準確發布預警信息是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關鍵環節;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高度重視預警信息發布工作,相繼出臺了關于加強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工作的意見,將預警信息發布體系建設納入各級政府應急體系建設規劃,并由氣象部門牽頭建設運行了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
我市預警信息發布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市政府組織召開專題會議協調推進相關工作。為規范和推進我市預警信息發布工作,明確各方職責,確保準確、權威、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市氣象局與市應急辦共同研究制訂了《連云港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
二、《辦法》主要內容
《辦法》全文共5章22條,其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六個部分:
一是編制目的和適用范圍。主要目的是規范我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行為,及時、準確、客觀地向社會公眾提供權威的預警信息。其適用范圍包括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及社會安全事件等四大類預警信息發布。
二是預警信息的要素和級別。明確了完整的預警信息必須包含的十個方面要素,并按照突發事件發生的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將預警信息分為四個等級,分別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標示,Ⅰ級(紅色)為最高級別。
三是預警信息的發布原則和渠道。明確了預警信息發布應當遵循“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分類管理、分級預警,及時無償、規范發布”等原則。所有預警信息均通過連云港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平臺對外發布,社會公眾可以通過電視、廣播、手機短信、微信、微博、顯示屏等多種渠道接收預警信息。
四是預警信息的發布權限和管理制度。預警信息由市、縣(區)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部門和單位在突發事件可能影響的區域內向社會公開發布,并實行動態管理,其發布實行審批和備案制度;向社會公眾發布的預警信息應在本級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審批或備案。
五是預警信息發布的職責分工。縣(區)政府、市有關部門建立統一規范的預警信息發布平臺,統一公開播發預警信息。氣象部門負責預警信息發布平臺的建設和管理;承擔各類預警信息發布職能的相關部門和單位,應充分利用預警信息發布平臺向社會公眾發布預警信息;廣電、新聞出版、通信等具備傳播職責的相關部門,與當地預警信息發布平臺建立聯動工作機制,確保預警信息多途徑、多手段第一時間無償向社會公眾發布。
六是預警信息發布的工作流程。預警信息發布流程主要由發布申請和發布審核組成,并根據預警發布的等級實行嚴格的審簽制和備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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