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海洋強對流災害性天氣監測預警服務示范體系建設方案》政策解讀
為貫徹國務院災害調查組《河南鄭州“7·20”特大暴雨災害調查報告》精神,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蘇強對流災害性天氣監測預警服務示范體系建設方案的通知》(蘇政辦發〔2021〕52號)要求,推進省氣象局和市政府《共同推進連云港市高質量氣象現代化建設合作備忘錄》任務,市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連云港海洋強對流災害性天氣監測預警服務示范體系建設方案》(以下簡稱《建設方案》),現就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出臺《建設方案》的背景
氣象事業是科技型、基礎性、先導性社會公益事業。近年來,我市聚焦海洋強對流天氣發生發展特征,不斷提升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能力,氣象防災減災機制和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體系取得初步成效。我市地處南北、海陸天氣系統交匯區,臺風、氣旋、颮線、下擊暴流等不同尺度的海洋強對流天氣頻發并發,可能造成極端影響。出臺《建設方案》,將全面提升以強對流為重點的涉海災害性天氣監測預報預警能力,健全應急響應聯動機制,提升我市氣象服務“一帶一路”強支點、海洋經濟發展示范區、國家級海洋牧場示范區和國際樞紐海港建設水平,有力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二、出臺《建設方案》的目的和依據
為提升以強對流為重點的涉海災害性天氣監測預報預警能力,建成海洋氣象觀測站網更為合理、預報預警技術更為先進、科技支撐能力顯著提升、應急聯動順暢高效的海洋強對流災害性天氣監測預警服務體系,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蘇強對流災害性天氣監測預警服務示范體系建設方案的通知》(蘇政辦發〔2021〕52號)精神和《江蘇省氣象局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共同推進連云港市高質量氣象現代化建設合作備忘錄》要求,結合我市海洋強對流災害性天氣業務發展實際,制定《建設方案》。
三、《建設方案》的主要內容
《建設方案》主要包括四部分內容。
(一)建設背景。主要說明我市建設海洋強對流災害性天氣監測預警服務示范體系的意義,介紹我市海洋強對流主要類型,總結近年海洋強對流天氣業務取得的成效,提出當前存在的短板,主要表現為海上監測能力有待加強、涉海預警信息發布與傳播渠道不夠暢通、海洋氣象科技支撐能力不足、災害天氣應急聯動能力亟需提高、海洋氣象災害防御科普質效仍需提升等。
(二)建設目標。提出到2022年底,海洋氣象監測預警和預報服務業務流程進一步優化,海洋氣象服務產品體系更加健全,涉海預警信息發布時效穩步提高,部門信息共享和極端天氣應急響應聯動機制持續完善,海洋氣象服務能力位居全省前列。2023—2024年,建成海洋氣象觀測站網布局更為合理、預報預警技術更為先進、科技支撐能力顯著提升、應急聯動順暢高效的海洋強對流災害性天氣監測預警服務體系。
(三)重點任務。重點任務共15條,涵蓋提高海洋災害性天氣監測能力、提高海洋氣象預報預警能力、提高海洋氣象科技支撐水平、提高海洋氣象災害聯防聯動能力、提高海洋氣象災害風險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等5大部分。
(四)保障措施。從加強組織領導、注重合作協同、加強政策保障、強化人才支撐等4個方面,提出成立連云港海洋強對流災害性天氣監測預警服務示范體系建設工作組,加強統籌協調,明確職責分工,督促各項工作任務有效落實。
關聯閱讀: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港海洋強對流災害性天氣監測預警服務示范體系建設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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