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聚焦企業關切大力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的政策解讀
一、起草背景及過程
2018年10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聚焦企業關切進一步推動優化營商環境政策落實的通知》(國辦發〔2018〕104號),對進一步推動優化營商環境政策落實作出部署。2019年5月,江蘇省政府辦公廳印發《聚焦企業關切大力優化營商環境行動方案》(蘇政辦發〔2019〕48號),對全省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進行全面部署。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和省政府辦公廳文件要求,切實解決企業反映的突出問題,大力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社會創造力,加快推動“高質發展、后發先至”,我市研究起草了《關于進一步聚焦企業關切大力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起草工作自6月上旬啟動,歷時2個多月時間完成。在《通知》起草過程中,我市以省政府辦公廳《聚焦企業關切大力優化營商環境行動方案》為主要依據,組織市有關部門按照省、市“放管服”改革部署,結合我市實際情況認真梳理《聚焦企業關切大力優化營商環境任務清單》,期間,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電視電話會議重點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39號)等文件精神,對《通知》和任務清單進一步修改完善。
二、重點把握的幾個方面
(一)確保全面落實省定各項目標任務。
我委在起草《行動方案》時,認真學習了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聚焦企業關切大力優化營商環境行動方案》,對其實質內容和任務清單作了深入細致的研究,并將各項目標任務細化分解到市各部門、單位和各縣區、功能板塊,確保省里的各項工作部署能夠得到全面貫徹落實。
(二)充分體現我市工作實際和地方特色。
一是根據地方實際對《通知》內容和任務清單進行了調整。例如,對推出一批高質量項目吸引社會資本參與一項,刪除了省方案中的民航、電信等領域,增加了港口、生態環保、水利、市政公用等領域;針對我市作為港口城市的特點,增加了口岸相關單位任務的分量,提出加快建設具有連云港口岸特色的“單一窗口”平臺的任務目標;將省行動方案中提出的10(20)千伏電力客戶平均接電時間分別壓減至60個工作日以內的目標,根據《連云港市進一步優化電力營商環境實施辦法(試行)》(連政辦發〔2018〕148號),調整為50個工作日以內;等等。
二是直指關鍵“堵點”“痛點”,將“嚴禁將口岸執法檢查等因公發生的檢測檢驗費用轉嫁給企業”和“嚴肅查處水電氣供給企業利用市場支配優勢地位強行向接入方收取高額費用的行為”等內容直接列入任務清單。
三是堅持問題導向,將市政務辦、市統計局、市政府督查室及12345政府公共服務中心等部門和單位列入營商環境考評和督導責任單位,強化對推進情況的跟蹤督查、定期通報。
三、文件的主要內容
《通知》共7個部分30條內容,并以附件形式細化分解為145項任務清單,明確了各項任務的完成時間及責任單位。
(一)著力破解企業投資限制障礙。主要包括放寬企業投資準入、簡化企業投資審批、優化工程項目許可、吸引外商擴大投資等4方面內容,并分解為18項具體任務。
(二)著力深化涉企商事制度改革。主要包括提升企業開辦便利度、推進“證照分離”改革、簡化企業注銷程序、優化破產退出機制等4方面內容,并分解為17項具體任務。
(三)著力降低企業生產經營成本。主要包括落實減稅降負政策、降低企業融資成本、清理規范涉企收費、整治各類亂收費行為等4方面內容,并分解為25項具體任務。
(四)著力營造公平誠信市場環境。主要包括整頓地方保護和行政壟斷行為、加快信用體系建設、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落實各項產權保護措施等4方面內容,并分解為20項具體任務。
(五)著力推動市場監管改革創新。主要包括實行最嚴格的安全生產監管制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創新市場監管方式、規范監管執法行為、開展綜合行政執法等5方面內容,并分解為25項具體任務。
(六)著力拓寬“放管服”改革廣度深度。主要包括清理壓縮行政許可事項、完善“不見面審批”服務、優化不動產登記服務、改進水電氣接入服務、提升跨境貿易服務水平等5方面內容,并分解為25項具體任務。
(七)著力保障營商環境持續優化。主要從責任落實、精準施策、開展評價、督查問責等4方面提出了優化營商環境的工作機制和工作要求,并分解為15項具體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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