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市城鄉污水處理“高質發展后發先至”三年行動方案》解讀
一、出臺背景
(一)政策背景
《國務院關于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5〕17號)要求,加快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與改造,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應于2017年底前全面達到一級A排放標準;到2020年,全國所有縣城和重點鎮具備污水收集處理能力,縣城、城市污水處理率分別達到85%、95%左右,城市建成區于2020年底前基本實現污水全收集、全處理。
《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十三五”全國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規劃>的通知》(發改環資〔2016〕2849號)要求,到2020 年底,實現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95%,其中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基本實現全收集、全處理;縣城不低于85%,其中東部地區力爭達到90%;建制鎮達到70%。
《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兩減六治三提升”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蘇發〔2016〕47號),到2019年,城市、縣城污水處理率分別達到95%、85%;到2020年,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較大規模的規劃發展行政村污水處理設施覆蓋率達到90%、城市建成區污水基本實現全收集全處理、縣(市)實現永久性污泥處置設施全覆蓋。
(二)現實背景
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建設生態文明,是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千年大計,必須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像對待生命一樣對待生態環境,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建設美麗中國,為人民創造良好的生產生活環境。而要實現生態發展、綠色發展,污水處理、處置是其中最為重要也是最為關鍵的一個環節,因此,做好全市城鄉污水處理工作刻不容緩。
二、《方案》出臺的意義
根據《連云港市城鄉建設“十三五”規劃》、《連云港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連云港市“兩減六治三提升”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等文件要求,響應全市貫徹落實“高質發展、后發先至”飯戰略,對全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現狀進行全面梳理,分析存在的問題,將建設目標逐年分解,落到具體的工程項目和管理工作中去,推動全市污水處理能力和運行管理水平實現高質量發展,編制《連云港市城鄉污水處理“高質發展、后發先至”三年行動方案》確有必要。
三、《方案》的主要內容
《連云港市城鄉污水處理“高質發展、后發先至”三年行動方案》分為五個部分,分別為:基本情況、總體要求、行動目標、重點任務、保障措施等內容,明確了污水處理“高質發展、后發先至”三年行動的總體目標、重點工作、具體舉措,為全市污水處理三年提升明確了方向、指明了路徑。
一是基本情況。全面調查全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行現狀,分析當前處置能力、建設標準,查找差距。
二是總體要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突出重點,有序推進;精心組織,職責明晰;政府主體,市場導向;建管并重、長效運行的原則,統籌推進城鄉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運行管理,堅持統一規劃、統籌安排、分步實施,立足目標、著眼長遠、加大投入,努力構建具有連云港特色的城鄉污水處理新格局。
三是制定行動目標。確保到2020年,城市污水處理設施覆蓋率達到100%,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覆蓋率達到100%;市區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95%,縣城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85%,建制鎮污水處理率達到70%;新建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村莊1199個,90%以上的行政村村部所在地村莊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市縣全部實現污泥無害化處置,全市鄉鎮及以上污水處理達到一級A排放標準。
四是突出重點工程項目。從城鄉污水處理設施、污水管網、污泥處置設施建設、運行和監管方面列出重點的工程項目、建設指標和工作要求,把行動目標具體分解。
五是制定保障措施。從組織領導、部門協同、要素保障、考核督查、社會宣傳等五個方面制定保障措施,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的市城鄉污水處理“高質發展、后發先至”三年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市城鄉污水處理“高質發展、后發先至”三年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由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建局局長擔任,下設辦公室,市建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各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由市發改、財政、國土、環保、水利、城管等部門以及縣區政府、功能板塊管委會組成。各縣區、功能板塊同步成立相應組織機構。
將城鄉污水處理“高質發展、后發先至”三年行動納入縣區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建立工作進度月通報制度、年度考核制度。定期組織抽查、核查,對措施不到位、責任不落實的單位,采取行政約談、通報批評等措施。明確獎懲機制,對目標任務完成好、工作出色的,予以通報獎勵;對未完成年度目標任務或虛報瞞報的,啟動問責程序,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確保方案目標的實現。
通過城鄉污水處理三年“高質發展、后發先至”行動,我市城鄉污水處理能力、標準和運行管理水平將得到大大提升,為我市生態文明建設和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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