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市級黨政機關辦企業脫鉤整治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解讀
一、背景依據: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中發〔2015〕22號)提出“穩步將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所屬企業的國有資本納入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體系”。《國務院關于改革和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若干意見》(國發〔2015〕63號)要求各地區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改革方案,“穩步推進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發揮國有資產監管機構專業化監管優勢,逐步推進國有資產出資人監管全覆蓋”。推動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與所辦企業脫鉤是中央和省市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加強國有資產管理的要求,通過進一步深化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與所辦企業脫鉤,從源頭上理順政府與市場的關系,進一步推動政府職能轉變和市場作用的充分發揮。
依據市委第六輪巡察反饋意見,我市仍然存在市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辦企業的問題。市委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與所辦企業脫鉤整治工作。為切實做好市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與所辦企業脫鉤不徹底問題整治工作,制定本脫鉤整治行動工作方案。
二、目標任務
通過本次市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與所辦企業脫鉤整治工作,完成市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與所辦企業在財務、名稱、人事等方面的徹底脫鉤。把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辦企業脫鉤作為推動黨政機關依法行政、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促進市場公平競爭以及從制度上預防腐敗的重要舉措,依法依規推進脫鉤整治工作。
三、主要內容
工作方案主要包括指導思想、工作原則、清理范圍、脫鉤路徑、工作計劃、工作要求等六個方面內容。脫鉤企業通過本次脫鉤整治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實現企業規范運作。進一步推進國有資產監管的全覆蓋。
工作方案分三個階段。
調查動員階段。市國資委會同審計、財政、工商等部門,召開工作部署會議,傳達市政府辦近期召開的專項整治工作會議精神。組織摸底排查,摸清需要脫鉤企業的底數。
集中整治階段。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根據審計報告,按照“一企一策”原則,分類制定企業脫鉤改制方案并上報市國資委。市國資委會同財政、審計等部門,對上報的企業脫鉤改制方案進行審核匯總,報市政府批準。
督查提高階段。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根據批準的方案,對所辦企業開展脫鉤改制工作,處置資產,安置人員。市國資委會同財政、人社、工商等職能部門對脫鉤改制工作進行指導、協調和服務,督查整治方案落實,形成工作總結報市政府。
四、涉及范圍
此次清理范圍為2018年5月15日市政府辦公室下發《關于進一步清查市級行政事業單位所辦企業的通知》后,各市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申報的企業。若仍有名單外未申報的企業,主管單位必須在此次整治工作中按要求補充申報、同步進行清理。
五、執行標準
遵循“摸清底數、分類指導、先易后難、分步實施、逐步到位”的原則。依據企業的審計報告選擇脫鉤路徑,實現脫鉤企業與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在財務、名稱、人事等方面徹底脫鉤。脫鉤整治工作要求:
依法依規、公開透明。嚴格按照國家的政策法規開展清產核資審計、資產評估、資產劃轉、產權轉讓、職工安置等相關工作,確保各項工作依法依規、公開透明、陽光操作。
以人為本、合理操作。充分尊重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及時通報脫鉤情況,聽取職工的意見,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積極穩妥、分步實施。確保部門履職不受影響、企業經營平穩有序、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正確處理好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穩中求進,好中求快,先易后難,分步實施,確保目標任務的完成。
完善制度、放管結合。建立健全經營性國有資產監督體系,改進監管方式,創新監管方法,完善責任追究制度,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尊重和維護企業經營自主權,增強監督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六、注意事項
脫鉤工作的責任主體。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是所辦企業脫鉤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單位主要負責人是企業脫鉤整治工作第一責任人,本著“誰舉辦誰負責”的原則,把脫鉤工作做實做細。
七、關鍵詞詮釋
脫鉤的標準:“脫鉤企業必須與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在財務、名稱、人事等方面徹底脫鉤”
惠民利民舉措:無
新舊政策差異: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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